忻州市市場監管局關於規範端午節及中高考期間市場價格行爲的提醒告誡函
全市各相關經營者:
2025年端午節、中高考將至,爲規範市場價格行爲,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和考生、家長的合法權益,現對全市各相關經營者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相關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價格自律,規範自身價格行爲,共同維護端午節及中高考期間市場價格穩定。
二、各相關經營者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明確標示商品或者服務價格。標價應做到真實準確、貨籤對位、標識醒目,價格有變動時,應當及時更新標價內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各相關經營者不得有不履行價格承諾,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不標示或者顯著弱化標示對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等價格欺詐行爲。
四、各相關經營者不得利用中高考及節假日,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擡價格、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將給予5000元以下的罰款。經營者違法情節較重,構成價格欺詐的最高罰款50萬元,構成哄擡價格的最高罰款300萬元,構成相互串通、操縱價格的最高罰款500萬元。
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端午節及中高考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嚴肅查處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爲。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爲將從嚴從重查處,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將公開曝光。
歡迎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對有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爲進行監督,若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爲,請及時撥打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忻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來源:忻州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