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提醒告誡函經營單位要規範自身價格行爲

第十五屆中國國際商標品牌節即將舉辦。爲維護價格秩序,營造公平、誠信、和諧的市場消費環境,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8月26日,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提醒告誡函。

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全市各相關經營單位要堅守誠信底線,依法合規經營。各經營單位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天價”等不合理價格行爲發生,恪守法律底線。不得以低價誘騙消費者,以高價進行結算;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不標示或者弱化標識對消費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交易;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

落實明碼標價,強化行業自律。各經營單位應嚴格按照明碼標價相關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計費方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等信息,做到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標示醒目,確保消費者能夠清晰瞭解服務收費相關信息。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應提前公示告知,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對於提供多種服務或商品的,應分別明確標示各項服務或商品的價格,不得模糊標價,不得利用價籤誤導消費者,確保明碼標價規範、準確、完整,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特別提醒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處5000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對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以及實施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爲的,將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無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各經營單位要自覺承擔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責任,進一步規範價格行爲。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價格法律法規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切實提升從業人員的自律意識和服務水平。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消費者反映的價格問題要及時處理、認真整改。同時,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不得拒絕、阻礙或者隱瞞真實情況。

提醒告誡函發佈後,全市各旅遊景區、餐飲住宿、商場超市、停車場等相關經營單位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進一步規範自身價格行爲。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共同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爲,請保存相關消費憑證,及時撥打12315熱線或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來 源:山西晚報·山河+訊記者郭衛豔

責任編輯:王 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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