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濫訴頻傳…臺中近半投訴不成立不受理 市府:校方應初步調查
臺中市去年家長投訴教師案件近半不受理或不成立,形同濫訴,教育局表示已函文各校,得知校園案件應初步調查,若明顯未達解聘、不續聘或停聘程度,不應受理。圖爲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近年教師工作壓力越來越大,臺中市去年家長投訴教師案件近300件,其中有將近一辦不成立或不受理,議員指出近半無效投訴形同濫訴,教師備受煎熬;中市府表示,已函文各校,明顯未達解聘、不續聘或停聘程度的投訴不應受理,市府也會精進處理機制。
臺中市近3年有上百名教師離職,基層教師表示,教師薪水穩定,離職原因不外乎工作壓力過大;工作項目越來越多,不僅要教書,還得幫忙帶科展、寫小論文,下班時間都在回家長訊息,更難受的是,即使如此,家長的投訴仍如雪片般飛來。
市議員張玉嬿、謝志忠、王立任、黃守達等人指出,去年臺中市家長對教師投訴案共271案,其中不予受理的就有54案,受理後經校事會議調查不成立的則有68案,相加122案,佔全部投訴案件的45%,說明將近一半是無效投訴,也顯現出教育現場的信任崩壞。
張玉嬿表示,不斷接獲基層教師的陳情,稱部分家長會因爲極度主觀或瑣碎的理由投訴,教師教得再認真、再有熱忱,只要一通投訴電話,就要面臨調查,甚至被貼上「不適任教師」的標籤;調查時間約2個月,即使最後被證實清白,也已備受煎熬,難以好好教書。
張玉嬿等人要求,教育局應該研議現行制度,提高投訴門檻避免濫訴,比如辨識不予受理的投訴類型,生活瑣事、私人習慣、評分爭議等都不該是投訴項目,並訂出明確的案件分流指導原則,讓學校可以直接簡化處理,不必進入曠日廢時的校事會議。
教育局表示,爲避免教學現場濫訴狀況,已經函文告知各級學校,接獲檢舉或透過其他管道得知校園事件,應該先初步調查,若經瞭解該案情節明顯沒有達到教師法「予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的程度,學校就不應受理,以維持校園正常運作。
教育局補充,目前教育部已經在研議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其中也會包含家長投訴或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等項目,教育局會持續配合中央修法,精進相關作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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