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臺灣第6女富豪蔣清明炒股以為要帶電子腳環 另案剛好判8年定讞遭羈押

「2004年臺灣十大女富豪」第6名的電動車大廠必翔實業總經理蔣清明,因結合市場派操縱自家股價,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9月18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高買證券罪判她5年徒刑,併科2千萬元罰金,但翌日撤銷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原本高院今開訊問庭要討論是否施以科技監控,詎料最高法院判她另案8年徒刑定讞,她當場遭羈押,哭成淚人。

必翔實業靠輔具電動輪椅、電動車起家,當年因擁有業界覬覦的電動車與磷酸鋰鐵電池專利技術,包括前總統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都對公司讚譽有加,號稱科技界的臺灣之光,前副總統吳敦義曾稱讚必翔是「了不起的公司,有創新與研發能力。」

但2017年間,必翔傳出炒股弊案,檢調獲報創辦人伍必翔涉嫌結合市場派作手、金主,以相對成交方式,將必翔股價從每股30元哄擡到74元,搜索、偵辦。伍必翔否認炒股,指存摺、印鑑都是由妻子保管,蔣清明也說伍不知她向人借帳戶投資必翔股票,兩人還爲此爭吵、離婚。當年9月,臺北地檢署依違反證交法罪嫌將蔣清明等人起訴,伍因不知情而不起訴。

北院認爲2004年間必翔公司、蔣清明及伍必翔在英國與該國 Days Healthcare U .K .Limited 公司涉訟,英國法院判蔣清明、伍必翔應與必翔公司連帶給付 DHL 公司1023.5萬英鎊元和訴訟費用暫付款200萬英鎊,我國最高法院確認許可英國DHL公司在我國對必翔公司及伍必翔、蔣清明強制執行。爲此,蔣清明從2014年起即陸續向銀行貸款,並以所持有的必翔公司股票向安泰商業銀行等銀行質押借款。

蔣清明和必翔公司秘書張清英、姻親陳世偉(必翔公司前管理部副科長)和股市投資人彭建忠、蔡豪峰、許世璜等人合作,操縱必翔公司股價。但蔣清明辯稱請彭建忠操縱必翔公司股價並非爲「牟利」,而只是「維持股價」,她因之前以必翔公司股票向銀行設質借款,且因部分股票是以融資買進,爲維持融資擔保維持率,避免遭銀行斷頭,纔會委請彭「護盤」。

高院更一審判蔣清明5年徒刑,併科2千萬元罰金,因審判中限制出境、出海每次不得逾8月,犯最重本刑爲有期徒刑10年以下之罪者,累計不得超過5年,高院去年9月19日裁定她限制出境、出海處分撤銷。因近來重刑犯逃亡事件不斷,高院今開訊問庭,要釐清有無施以科技設備監控必要。

下午2點45分受命法官宣佈休庭,待合議庭評議,3點35分復庭時,審判長吳麗英告知最高法院今天已經駁回她另起證交法被判8年徒刑的案件,蔣清明當庭傻眼,不停抽衛生紙拭淚。

合議庭審酌蔣清明擁有數十億家產,重罪判隨逃亡可能,當庭諭知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羈押。

電動車大廠「必翔實業」前董事長蔣清明原本今到臺灣高等法院開科技監控與否的訊問庭,未料被告知她另案被判刑8年定讞,高院還當庭裁定羈押。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