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爆三中案遭裁定「帶電子腳鐐」 蔡正元轟:證明賴清德人馬要整我
▲蔡正元。(圖/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涉及的三中案,一審法院審理後,僅判決前立委蔡正元有罪,判刑3年6月,馬英九等被告則全數無罪。而蔡正元今(25日)透露,今天下午因三中案出庭,檢方卻突然提出對他實施「限制出境」、「提高保釋金」、「帶電子腳鐐不準出境」,而法官說依法不能再限制出境,所以裁定帶電子腳鐐,問題是這跟限制出境沒有不同,證明賴清德人馬就是要整他。
蔡正元表示,日本前防衛副大臣中山泰秀,月初就託人跟他說「賴清德要整我和郭正亮、傅崐萁」,賴清德要怎麼整郭正亮和傅崐萁,他不知道。
蔡正元指出,但今天下午他因三中案出庭,原本是沒什麼重要的證人詰問庭,檢方突然提出要法官裁定對他實施,第一、限制出境。第二、提高保釋金。第三、帶電子腳鐐不準出境。
蔡正元透露,而法官說依法不能再限制出境,所以裁定帶電子腳鐐,問題是這跟限制出境沒有不同,這證明賴清德的人馬在鑽法律漏洞就是要整他。
蔡正元強調,自己是一個生死看淡,只爲真理奮戰的人,靈骨塔也買好了,會爲實踐哈佛校訓「堅持真理」,奮鬥不懈直到走完人生的旅程。
馬英九涉及的三中案,是臺北地檢署於2018年7月間偵查起訴的案件,檢方認爲馬英九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內,違法處置國民黨財產,造成國民黨數十億元的損失,包含4大犯罪事實,包含「2005年華夏公司股權交易」、「2006年出售中視股權」、「2006年出售舊中央黨部大樓及中影股權交易」、「2006年中廣股權交易」。但一審臺北地院審理後,去年10月27日判決馬英九無罪。
但本案中,蔡正元、洪菱霙夫婦,以及岳父洪信行等3人,也被依照「侵佔」、「背信」、「洗錢」、違《商業會計法》等罪名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爲蔡正元趁着中投公司處分中影股權時,藉機侵佔2億8千餘萬元的股款,作爲清償房貸、競選立委廣告託播等費用,因此依「業務侵佔」、「背信」等罪,判刑3年6月,並沒收犯罪所得;洪菱霙、洪信行仍獲判無罪。蔡正元成爲本案中唯一一審有罪的被告。
★★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