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毒奶瓶”入刑後,上海法院又裁定商家向兒童基金會賠償5萬元

來源:法治日報

3月14日,在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來臨之際,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上海鐵路運輸中院)(以下簡稱上海三中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全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審理情況。

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近期上海三中院審結一起“銷售假冒品牌奶瓶奶嘴案”,在商家已受到刑事嚴厲制裁的前提下,法院依法支持檢察機關與李某某通過磋商程序提示不特定消費者免受侵害,並首次創造性地將5萬元賠償金支付至上海市兒童基金會賬戶,專項用於兒童合法權益保護事業。

據瞭解,本案被告人李某某在2022年2月至2023年5月間,在自己經營的三家淘寶店鋪銷售假冒“貝親”品牌奶瓶、奶嘴,金額達46萬餘元。公安機關抓獲李某某後,還查獲待銷售的奶瓶、奶嘴1000餘件,貨值金額達3萬餘元,經鑑定均爲假冒“貝親”品牌的產品,且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爲PC材料製成。

衛生部曾公告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生產PC材料的嬰幼兒奶瓶。因其在高溫、酸、鹼環境下,易釋放出環境類雌激素雙酚A,該物質被人體攝入後會干擾內分泌,危害免疫系統、生殖系統,尚未完全發育的嬰幼兒更容易受其侵害,有致癌風險。

在長寧區檢察院已就本案提起刑事訴訟,依法罰沒李某某違法所得並處罰金的情況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與長寧區檢察院依職權另就李某某的民事責任承擔與其磋商並達成協議:1.李某某在國家級媒體賠禮道歉並公佈涉案產品銷售信息,提示消費者勿使用涉案產品;2.支付賠償金5萬元至上海市兒童基金會賬戶,依法用於兒童合法權益保護事業;3.上述兩項內容在協議簽名蓋章後三個月內履行完畢;4.協議不免除李某某向其他個體消費者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後雙方向上海三中院申請司法確認。

上海三中院經審查認爲,奶嘴、奶瓶是嬰幼兒成長過程中最爲親密的夥伴之一,嬰兒喝奶時奶嘴直接接觸口腔,其安全性不容忽視。寶寶的健康牽動着家人的心,一些商家受到利益驅使,售賣假冒僞劣母嬰產品,擾亂了市場秩序,最重要的是給嬰幼兒的健康安全帶來巨大的隱患。

上海三中院依法用好司法確認程序,裁定檢察機關與李某某的磋商協議有效,目前5萬元賠償已匯入上海市兒童基金會賬戶。

據瞭解,上海三中院自2017年5月集中管轄全市涉消費者權益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七年多來,共受理涉消費者權益類民商事案件215件,這些案件呈現四大特點:一是案件數量整體平穩,近年來上升明顯;二是糾紛涉及面廣,新類型案件不斷涌現;三是勝訴率、和解率高,消費者保護主體履職有力;四是多種責任承擔方式並用,全面保護消費者權益。

“上海三中院將依法公正審理涉消費者權益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充分發揮公益訴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遏制違法生產經營行爲、維護誠信高效市場秩序的作用,服務保障全面促進消費、加快消費提質升級,助力實施擴大內需戰略,服務保障上海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上海三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鍾明說。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餘東明 張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