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人妻出軌19年閨密 退役軍官夫氣炸求償獲24萬
臺中市一名退役軍官已婚育有一女,前年間發現妻子行爲異常,追問下妻子坦承與認識19年的閨密開房間,軍官夫氣炸向二人索償60萬元,一審認定已逾越一般交友關係,判2人得賠24萬元。
判決指出,臺中市一名軍官退役後擔任保全,與妻子在2019年結婚、育有一女,不過前年底時,丈夫發現妻子行爲異常、頻頻說謊,經追問下,妻子坦認人在旅館內,且認識19年閨密也在場,還說有「摸奶」、「吃奶」等親密行爲,另外妻子與閨密也在通訊軟體內,互稱「老公」、「老婆」。
人妻因在去年6月間突然搬家,丈夫認爲妻子閨密已侵害配偶權,向妻子與其閨密求償60萬元。
臺中地院審理時,人妻與其閨密都辯稱,二人是認識19年的閨密,一起外出時,丈夫都知情,還建議她們到一中街、騎電動車去玩,二人沒有出軌,人妻還說,會搬離住處,不是因爲與閨密有親密關係,而是因丈夫家暴。
法官審酌,根據人妻與閨密在2023年至2024年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對話包括「老公我愛你,想妳了」、「我想跟你愛愛了,都你啦」、「妳那天騎上來我的腿」、「我永遠都是你的人」、「你也是一樣只屬於我的」、等語。
法官審認,雖二人辯稱是開玩笑聊天,但二人以「老公」、「老婆」相稱,還有許多表達愛意、希望身體接觸的對話,已非開玩笑,交往顯然已逾越一般兩性交往,審酌資力、社會地位等狀況後,判二人得賠24萬元,仍可上訴。
臺中市一名人妻與閨蜜有染,退役軍官丈夫提告求償,臺中地院判賠24萬元。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