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燒死女伴3歲女判20年 高院開庭突撤上訴...原因全說了
電子工廠鄧姓女作業員與遊姓女友交往近2年,原同居大溪遊女家,後來鬧分手。鄧女懷疑遊女移情別戀,2023年2月7日早上對女友潑汽油縱火,遊女全身90%二至三度燒燙傷、她的幼女活活被燒死,一審依恐嚇危害安全、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將判鄧女拘役59日、20年徒刑。臺灣高等法院8日開庭,因被害人無和解意願,鄧女當庭撤回上訴。
鄧女(28歲)與遊女(32歲)感情生變,前年1月間,遊女的廖姓前男友欲探視與遊女生下的3歲女兒,鄧女懷疑雙方藕斷絲連,憤而到加油站買汽油放在儲藏室,還偷偷潑灑在遊姓女童的抱枕上,經詢問怎麼有汽油味,鄧女稱「要燒死妳全家、炸掉妳全家」。
前年2月7日上午9點多,遊女與女兒還在睡夢中,鄧女欲查看遊女手機被發現,2人起口角。鄧女憤怒之餘,取出預先購買的罐裝汽油,朝遊女身上與牀鋪四周潑灑,隨即持打火機引燃,火勢迅速蔓延到母女全身,遊女着火後喊叫並衝到一樓浴室沖水自救,但3歲女兒仍在牀上哭喊,遊女衝回3樓搶救女兒時,遭鄧女環抱、拉手攔阻。
消防人員到場灌救,女童葬身火場,檢方依殺人、殺人未遂、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建築物、恐嚇危害安全等罪起訴鄧女。
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時,鄧女坦承犯行,但她主張在LINE傳訊「我要把妳家炸了」僅是開玩笑,沒有恐嚇意圖,也不曾在女童抱枕灑汽油,認爲無涉家庭暴力恐嚇安全罪。鄧女也說,遊女返回房間要救女兒時,她沒有環抱遊女阻擋。
一審認爲鄧女潑油縱火除造成公共危險,也剝奪無辜的3歲女童生命,讓女童成爲感情爭執的犧牲品,遊女也因嚴重燒燙傷,恐無法再當廚師,生計受影響,甚至燒燬的房屋也有還款壓力。鄧女生於隔代教養家庭,有偏差行爲,造成衝動型人格特質,鑑定評估若能長期接受心理輔導,並有乾媽持續的非正式支持系統,會讓矯正教化和再社會化的可能性提高、再犯風險降低,一審判處有期徒刑。
高院先前行準備程序時,告訴代理人表示,鄧女沒有賠償能力,被害家屬希望透過法院判決來處理,鄧女造成被害家屬重大傷害,他們不願意原諒、和解。
高院8日開庭時,檢方針對犯罪事實與量刑全部上訴,並指鄧女拉住遊女是故意殺害兒童,一審判得太輕。
原本也針對量刑上訴的鄧女突然說「我要撤回上訴」,法官也錯愕。鄧女說,她上訴的目的是爲了「和解」並表示歉意,但對方沒有意願,因此撤回,她對一審判決「心悅誠服」。
告訴代理人則表示,一審判決過輕,應該至少判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法院諭知6月11日審理。
鄧姓女子與遊姓女友鬧分手,她朝女友潑汽油縱火,遊女全身90%二至三度燒燙傷、幼女活活被燒死,一審依恐嚇危害安全、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將判鄧女拘役59日、20年徒刑。臺灣高等法院8日行準備程序,鄧女當庭撤回上訴。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