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嗆女伴「燒死妳全家」成真...3歲幼女被潑油燒死 上訴仍判20年
電子工廠女作業員鄧如惠與遊姓女友交往近2年,原同居大溪遊女家,後來鬧分手。鄧女懷疑遊女移情別戀,前年2月7日早上對女友潑汽油縱火,遊女全身90%二至三度燒燙傷、她的幼女活活被燒死,一審依恐嚇危害安全、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鄧女拘役59日、20年徒刑。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
鄧如惠(28歲)與遊女(32歲)感情生變,前年1月間,遊女的廖姓前男友欲探視與遊女生下的3歲女兒,鄧女懷疑雙方藕斷絲連,憤而到加油站買汽油放在儲藏室,還偷偷潑灑在遊姓女童的抱枕上。鄧女被詢問「怎麼有汽油味?」她答「要燒死妳全家、炸掉妳全家」。
前年2月7日上午9點多,遊女與女兒還在睡夢中,鄧女欲查看遊女手機被發現,2人起口角。鄧女憤怒之餘,取出預先購買的罐裝汽油,朝遊女身上與牀鋪四周潑灑,隨即持打火機引燃,火勢迅速延燒到母女全身,遊女着火後喊叫並衝到一樓浴室沖水自救,但3歲女兒仍在牀上哭喊,遊女衝回3樓搶救女兒時,遭鄧女環抱、拉手攔阻。
消防人員到場灌救,女童葬身火場,檢方依殺人、殺人未遂、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建築物、恐嚇危害安全等罪起訴鄧女。
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時,鄧如惠坦承犯行,但她主張在LINE傳訊「我要把妳家炸了」僅是開玩笑,沒有恐嚇意圖,也不曾在女童抱枕灑汽油,認爲與家庭暴力恐嚇安全罪無關。鄧女也說,遊女返回房間要救女兒時,她沒有環抱遊女阻擋。
一審認爲鄧如惠潑油縱火除造成公共危險,也剝奪無辜的3歲女童生命,讓女童成爲感情爭執的犧牲品,遊女也因嚴重燒燙傷,恐無法再當廚師,生計受影響,甚至燒燬的房屋也有還款壓力。鄧女生長於隔代教養家庭,有偏差行爲,導致衝動型人格特質,鑑定評估若能長期接受心理輔導,並有乾媽持續的非正式支持系統,會讓矯正教化和再社會化的可能性提高、再犯風險降低,一審判處有期徒刑。
檢方針對犯罪事實與量刑全部上訴,並指鄧如惠拉住遊女是故意殺害兒童,一審判得太輕;告訴代理人則表示,一審判決過輕,應該至少判無期徒刑以上刑罰。
原本也針對量刑上訴的鄧如惠,4月8日改變心意說「我要撤回上訴」,鄧說上訴的目的是爲了「和解」並表示歉意,但對方沒有意願,因此撤回,對於一審判決「心悅誠服」。6月11日言詞辯論時,鄧女說「我會承擔我的責任」,請法官依法判決。
女子鄧如惠與遊姓女友鬧分手,她朝女友潑汽油縱火,遊女全身90%二至三度燒燙傷、幼女活活被燒死,一審依恐嚇危害安全、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將判鄧女拘役59日、20年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