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鴻百億造假被嚴查 股民索賠通道啓動

8月8日晚間,資本市場接兩大重磅消息:市值超兩百億的際華集團(601718)突發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ST高鴻(000851)收到證監會高達1.35億元天價“預罰單”。這一系列事件凸顯了監管部門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爲“零容忍”的堅定態度。

隨着監管力度不斷加大,投資者維權案件數量呈現爆發式增長。長期代理投資者索賠案的徐越惠律師告訴記者,僅過去一週,其團隊代理的多個受損股民索賠案件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請,包括ST華西(002630)、*ST蘇吳(600200)等,符合一定條件的受損投資者或可繼續參與索賠,詳細及其他可索賠股票可通過微信的索賠通或投資訴訟圈瞭解。

百億市值際華集團被立案股價跌停

8月8日晚間,際華集團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際華集團立案調查。

這一消息立即引發市場的強烈反應:該公告發布後的第一個交易日,際華集團股價開盤即跌停;值得一提的是,在際華集團被立案消息公佈前的2025年8月6日、8月7日、8月8日連續三個交易日,其股價異常大漲,累計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因此發佈了《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ST高鴻“空轉”業務預收1.6億元罰單

同是8月8日晚間,*ST高鴻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提示公告》,對此,證監會在上週五晚間發佈新聞表示將嚴肅查處貴州轄區主板上市公司*ST高鴻嚴重財務造假案件。

《行政處罰告知書》披露,經查明,*ST高鴻及相關人員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高鴻股份通過參與、組織開展虛假貿易業務的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2015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欺詐發行。對於多年財務造假及欺詐發行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爲,證監會擬對其處以高達1.35億元的罰款。

值得特別關注的是,根據《告知書》認定的事實,*ST高鴻的行爲將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5.1條第一項、第9.5.2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律師團隊代理多個受損股民索賠案件提交立案

ST華西、*ST蘇吳等多名投資者的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已分別向成渝金融法院、蘇州中院等地法院提交立案材料。

往前回顧,ST華西的之所以被索賠源於其“業績變臉”。ST華西於4月26日發佈《2024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該公告顯示,修正後,2024年度ST華西利潤總額由預計盈利13,000萬元修改爲預計虧損39,200萬元。該公告發布後的下一個交易日ST華西股價跌停。

此外,*ST蘇吳曾發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顯示,*ST蘇吳及相關人員的違法事實如下:(一)未如實披露實際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2020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三)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2020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初步索賠條件及所需資料

徐越惠律師分析,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等規定,證券虛假陳述被揭露後,投資者有權提起訴訟。經分析,符合下列初步條件的投資者或有望索賠一定程度的投資差額等損失(索賠條件或是否勝訴最終須以法院認定爲準):

1、際華集團(601718):部分在2025年8月8日及之前買入,且在2025年8月9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

2、*ST高鴻(000851):2016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

3、ST華西(002630):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4月25日期間買入,且在2025年4月26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

4、*ST蘇吳(600200):2021年4月28日至2025年2月26日期間買入,且在2025年2月27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

若投資者符合上述情形,可通過“索賠通”公衆號登記損失情況,經覈算損失符合條件者可向法院提起索賠訴訟。另需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的是,投資者若符合條件,還可提供以下初步索賠資料:1、身份證複印件;2、賬戶信息表或確認單;3、股票對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