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鴻持續9年財務造假、虛增收入近200億元!
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金融時報
8月8日,監管部門一記重拳砸在大唐高鴻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高鴻”或“高鴻股份”),同時也揭開了這家上市公司持續9年財務造假、虛增收入近200億元的歷史黑幕。
中國證監會表示,經查,*ST高鴻長期開展無商業實質的筆記本電腦等“空轉”“走單”業務,大幅虛增收入和利潤,違反證券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擬對相關責任主體罰款1.6億元,對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罰款700萬元。*ST高鴻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將依法啓動退市程序。
在業內人士看來,此次對*ST高鴻的重罰,充分體現了監管部門對證券違法行爲“零容忍”的態度,以及嚴打“害羣之馬”、維護證券市場公平秩序的決心。
長期“空轉”“走單”的虛假貿易
8月8日,*ST高鴻發佈公告稱,公司於2025年8月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根據《告知書》內容,經監管查明,2015年至2023年*ST高鴻通過參與、組織開展虛假貿易業務的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累計虛增營業收入約198億元,累計虛增利潤總額超7620萬元。
具體來看,2015年至2021年,高鴻股份通過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鴻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參與南京慶亞貿易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江慶組織開展的筆記本電腦虛假貿易業務。該業務供應商和客戶均由江慶聯繫撮合,業務資金、合同、物流單據流轉形成閉環,無實際貨物流轉,相關交易不具有商業實質。
2018年和2020年,高鴻股份通過子公司高鴻數據和高鴻恆昌組織開展IT系統等產品虛假貿易業務。2022年和2023年,高鴻股份及其子公司高鴻數據、高鴻鼎恆、高鴻鼎遠組織開展服務器、筆記本電腦虛假貿易業務。
“空轉”“走單”等虛假貿易帶來的直接結果是財務造假與信披違規。不僅如此,高鴻股份拿着有問題的報表募集資金,涉及欺詐發行。根據《告知書》,高鴻股份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文件,引用了上述2018年至2020年虛假業務收入和利潤的數據。2021年4月,中國證監會批准高鴻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募集資金總額爲12.50億元。高鴻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構成欺詐發行。
可能被強制退市
監管層重拳出擊,嚴肅查處財務造假行爲。從《告知書》披露的擬處罰情況看,行政處罰方面有兩大特點,一是罰得足夠重,二是配合造假方追責力度進一步加大。
中國證監會擬對高鴻股份及其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其中,高鴻股份被罰1.35億元,9位涉事董監高合計被罰2675萬元,高鴻股份董事長、時任總經理付景林被經濟罰+資格罰“雙罰”——處以750萬元罰款,並被市場禁入10年。
中國證監會在重罰上市公司的同時,對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同步嚴懲。《告知書》顯示,中國證監會擬對江慶給予警告,並處以700萬元罰款。這僅比付景林少了50萬元。並且,江慶被處市場禁入10年,禁入時間與付景林相同。《告知書》稱,江慶作爲南京慶亞實際控制人和管理者,組織開展虛假貿易業務,與高鴻股份構成共同違法,違法情節特別嚴重。
同一天,高鴻股份還發布了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提示公告。高鴻股份稱,根據《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欺詐發行、2015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將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高鴻股份還表示,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調查事項的正式處罰決定,如根據正式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結論,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從嚴查處財務造假行爲
資料顯示,高鴻股份於1998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主營業務包括企業信息化、電信增值和IT銷售。
財務造假是侵蝕市場根基的“毒瘤”,也是監管層一直以來的重點打擊對象。對於財務造假者而言,行政處罰、強制退市並非終點。中國證監會表示,對於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中國證監會將堅持應移盡移的工作原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人因財務造假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例明顯增多。例如,7月17日,金通靈發佈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檢察機關的《起訴書》,因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及欺詐發行股票罪,金通靈及多位責任人被依法提起公訴。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近年來,監管部門對財務造假打擊力度顯著增強,多部門綜合懲防體系加快構建,釋放出“露頭就打、打則從嚴”的強烈信號,形成強大震懾效應,進一步提高了資本市場的規範化水平,更好地保護了投資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