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大催化收到立案告知書,股民索賠通道已開啓
記者 蕭峰
2025年3月24日,杭州凱大催化金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大催化”)(股票代碼:830974)發佈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120250008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2024年8月28日,凱大催化發佈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定期報告更正的公告。凱大催化在2022年和2023年開展了貴金屬電子材料貿易業務並採用總額法確認收入,由於對該業務模式理解存在偏差,本次更正將該業務收入確認調整爲淨額法;由於對貴金屬催化劑銷售業務一份合同的收入確認時點認識存在偏差,本次更正將該合同的收入在2022年衝減,並在2023年確認。由於上述情況對2022年度報告以及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2023年度報告中營業收入、淨利潤等數據產生了影響,公司對相關定期報告進行了更正。
2024年9月3日,凱大催化發佈關於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該公告載明凱大催化涉嫌的違法違規事實有:1、2022年度公司存在產品未發送至客戶但提前確認收入的情形。2、公司開展的貴金屬電子材料銷售業務收入確認方式不準確。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募集資金,部分募集資金用於非募投項目。上述問題導致凱大催化對外披露的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根據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姚洪、林桂燕、姚文軒、魚海容、王陳樂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值得注意的是,凱大催化還曾在2024年4月25日收到北京證券交易所對公司的問詢函公告。凱大催化披露的《業績快報修正公告》《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對業績快報、業績預告中的財務數據進行修正。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由1,513.47萬元調整爲496.44萬元,調減比例爲67.20%;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由1,123.9萬元調整爲130.63萬元,調減比例爲88.38%。
對於此,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25年3月20日(含當日)之間買入,並在2025年3月21日後賣出或持續持有凱大催化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