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賭成性多次外遇還家暴 女求免養老爸「失敗」理由曝光

嗜賭成性多次外遇還家暴,女兒求免養老爸「失敗」理由曝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指控父親阿國(均化名),當年結婚後無固定工作,不僅嗜賭成性,還有多次外遇,更對母親施以家庭暴力。又時常未與他們同住,也未實際照護她,更無給付她及兄、姊的扶養費用,她是由母親扶養長大,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人父之責,因此她憤而依法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辯稱,女兒小萱的主張並不實在。在他與孩子的母親離婚之前,有一直與小萱同住,而且小萱在2004年購屋貸款時,由他擔任連帶保證人。法官考量,阿國現年81歲,罹患輕度失智症入住長照中心,按月領取勞保老人年金8139元。依據阿國的現況,堪認無財產足以維持生活。

小萱的哥哥到庭證稱,他是跟母親、小萱同住,直到高中畢業後,他就離家了。而小萱的姊姊則是在國中畢業就離家了,因爲父親讓她出去工作。在他讀書的時候,學費是跟母親要,當時對父親沒有太多印象,因爲父親都在跑車。

他有印象的是父親把朋友帶到家裡賭博,叫他去買東西,當時他還念初中,父親因爲賭博輸錢就毆打他。父親很少回家,但一回來就會打他。而父親有外遇是聽媽媽說的,在他很小的時候,長大也有聽媽媽說過。

法官考量,小萱雖主張父親阿國未盡扶養義務,但除了哥哥之證述外,未有其他證據以證實其說,而且所說也有可疑之處、尚難逕採而爲對小萱有利之認定。此外,依照哥哥的證述,父親於離婚前一直與小萱同住,並有正常職業,且母親也會隨同父親一起工作。

依據一般社會常情,縱使子女是向父母一方拿取生活、扶養費用,也難認另一方全部都沒有任何負擔。而且阿國當年的職業,並無法時常陪伴子女,尚難認與常情有違,或以此認定阿國未盡扶養義務。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爲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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