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 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緩刑5年

國民黨高市議員黃紹庭因助理費遭起訴,獲判緩刑免入監。圖/本報資料照

高市議會秘書長黃錦平表示,目前僅一審判決,全案可上訴,暫不影響議員身分。國民黨高雄市黨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黨紀相關問題交由考紀會研議。

檢調查出,黃紹庭2014年起便用人頭助理、低薪高報等方式詐領助理費。去年9月26日,檢調見時機成熟發動搜索,但黃當天一早搭機前大陸廈門,隔天自拍影片澄清後失聯,至9月29日下午返臺,檢方復訊後,聲押獲准。

雄檢歷經2個月偵辦,考量黃紹庭坦承犯行,且與妻子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計1455萬元,起訴後建請法院從輕量刑,高雄地院昨午宣判,黃被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合併判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繳交公庫150萬元,須至指定機構從事240小時勞務。全案僅葉姓助理1人拒不認罪,判刑3年需入監,判得比黃紹庭還重。

據瞭解,黃若不上訴,可能喪失議員身分,且褫奪公權3年,恐無法參選下屆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