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議員張秉鈞詐領助理費 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確定
基隆議員張秉鈞(見圖)詐領助理費119萬,判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確定(中時資料照片)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秉鈞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119萬餘元,2023年參加黨內立委初選收政治獻金100萬元未申報,最高法院考量張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1年11月,褫奪公權4年,政治獻金法判處可易科罰金刑4月,均緩刑5年,公庫支付80萬元。最高法院表示,張雖獲緩刑確定免入監執行,但因刑法規定,褫奪公權4年從裁判確定日起算,再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張將解除市議員職務。
張秉鈞當選基隆市議會第19屆議員,竟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春節慰問金及所生之孳息,共計119萬2089元。2023年3月24日張登記民進黨基隆市第11屆立法委員初選,未向監察院申報政治獻金專戶,由父親轉交支持者所收受捐贈贊助參選立委之政治獻金100萬元現金。
一審及二審考量張秉鈞因圖便宜,而將職務上機會取得財物轉作他用,但犯後均坦承犯行並表悔意,復有犯罪所得者均已自動繳回,堪認已深有悛悔之心,判刑1年11月,及有期徒刑4月,各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
張提上訴主張,自己也有出錢聘任助理,原判決量刑沒有審酌,他把錢用在公用,最高法院認爲,原審判決已經交代這些審酌事項,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