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議員張秉鈞偕父詐領助理費上千萬 緩刑免入獄即刻解職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秉鈞(中)與父親張錦煌(左),詐領助理費獲判緩刑定讞,但張秉鈞即刻遭解職。(圖/翻攝張秉鈞臉書)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基隆市議員張秉鈞,遭檢方起訴指稱涉嫌夥同父親、前議員張錦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119萬餘元;另外張錦煌也遭起訴指稱詐領任內8年的助理費用962萬餘元,總計父子詐領助理費上千萬元。一二審判處張秉鈞1年11月、張錦煌2年,均宣告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張秉鈞父子確定不用入獄,但褫奪公權生效,張秉鈞即刻解職。
張秉鈞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工作多年,而後轉戰基隆市議員,順利當選2022年的第19屆基隆市議會議員。不過檢方查出,他當選後與父親張錦煌,以及母親陳瓊茹等人,涉嫌以人頭戶詐領助理費等,共計119萬2089元。
另外檢方也查出,張錦煌自2008年7月到2018年12月的任職議員期間內,也與妻子聯手,以多名人頭戶詐領助理費,共計962萬5895元。此外,張秉鈞於2023年登記參加立委初選時,也收受某位選民100萬元政治獻金,但張秉鈞卻未依法申報。因此檢方依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權詐取財物」、違反《政治獻金法》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基隆地院審理期間,張秉鈞父子等人均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基隆地院審酌被告等人均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衡量其等犯罪動機乃因選民服務活動開銷、公益支出過大而需實質貼補、立委競選費用,因此分別判處張秉鈞、陳瓊茹有期徒刑1年11月、張錦煌有期徒刑2年,但均宣告緩刑5年的自新機會、褫奪公權4年,且張秉鈞等人須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項公庫支付60萬到100萬不等的處分金。張秉鈞還被依照違反《政治獻金法》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也維持相同罪名、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張秉鈞父子等人確定不需入獄服刑。但緩刑不及於從刑的褫奪公權,因此張秉鈞雖不用入獄,但褫奪公權即刻生效,張秉鈞確定遭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