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達980萬 桃園七連霸市議員舒翠玲夫婦判1年獲緩刑
國民黨七連霸擔任桃園縣、市議員舒翠玲,2020年2月間因涉嫌長期以母親、兄長等親友擔任人頭、詐領助理費涉貪,桃園地院今午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舒翠玲夫婦判1年,緩刑3年,支付公庫50萬,可上訴。
起訴指出,舒翠玲自 2011 年起至 2020 年 2 月間,涉嫌以母親、哥哥等家人及2名友人爲「人頭助理」,向議會詐領助理補助費達980萬3037元。桃園地檢署於2020年12月初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僞造文書罪起訴。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舒翠玲夫婦涉嫌以「人頭助理」向議會詐領助理補助費980萬3037元。桃園地院今午改依僞造文書判1年,緩刑3年。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