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輪車違法行駛引發事故,全責、處罰並承擔賠償責任
來源:第4焦點上海交警微發佈
近日,靜安區寶昌路中興路口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輛三輪車任性行駛,在機動車前方“貼臉”變道造成碰擦事故,現場處置民警經過一番普法教育後,認定三輪車駕駛人劉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近日上午8時許,劉某駕駛人力三輪車在寶昌路行駛,接近中興路路口時突然向左駛入機動車道,機動車駕駛人張某根本來不及反應,兩車瞬間發生碰擦。靜安交警到場後,認爲劉某左轉不讓直行應承擔事故全責,劉某則立即改口稱自己不是轉彎,而在未劃分“機非分界”的道路上直行。
“這種情況下,非機動車應在右側1.5米內通行,你已經駛入了機動車道。無論是打算左轉,還是借道行駛,都是引發事故的直接原因!”民警李喆仁馬上有理有據地反駁了劉某。隨後劉某的朋友認爲機動車有保險,要求張某承擔事故全責,也遭到了現場民警楊一凡的駁斥:“人家買了保險,如果承擔全責明年保費就會上漲,憑什麼正常開車被人撞了,還要替別人的過錯買單?”最終,交警認定在這起事故中劉某負全部責任,劉某不僅要賠償張某的車輛維修損失,還因其交通違法行爲,被依法處罰。
交警提示:道路千萬條,守法第一條,上路行駛必須各行其道,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一旦發生事故,警方必將依據事實與法律公正定責,全力維護交通秩序與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