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試管才成功懷孕,一孕婦乘坐網約車發生車禍致流產,法院:平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月17日,據上海高院:因司機違規駕駛,網約車發生車禍,車上孕婦不幸流產。意外突如其來,責任由誰承擔?
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公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案件。
案情回顧
2022年1月,吳女士在某網約車平臺打車前往醫院產檢。然而,因司機在駕駛中違規變更車道,意外發生車禍,吳女士不幸在車禍中受傷。
經醫院檢查,事故雖未直接傷及胎兒,但造成多處傷口、出血,導致胎兒難以保住,最終吳女士無奈做了流產手術。
康復後,吳女士將司機、租車公司、網約車平臺一齊訴至法院,並申請追加事故車輛的承保公司爲被告。
吳女士認爲,這次事故給自己身心造成巨大傷害,要求賠償醫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害賠償等,由兩家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無責險範圍內作出賠償,不足部分由司機、租車公司、網約車平臺共同承擔。
司機對此未答辯。
租車公司辯稱,公司是肇事車輛的所有人,但此次事故與公司無關,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網約車平臺辯稱,平臺與司機之間是合作關係,而非勞動合同關係,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人民法院裁判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爲,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爲,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本案中,原告通過網約車平臺預定了網約車服務,雙方之間形成公路旅客運輸合同關係,而原告與保險公司、租車公司、司機並非合同相對方,上述三被告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網約車平臺作爲運輸經營方,負有保障乘客人身安全的法定義務。上海《網約車管理若干規定》也明確指出,網約車運營服務中發生安全事故,平臺應當對乘客的損失承擔先行賠付責任,故法院判定網約車平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關於賠償金額,除交通費、營養費、誤工費等之外,考慮到原告多次試管才成功懷孕,此次事故雖未構成肢體傷殘,但對其精神造成較大打擊,故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共計賠償吳女士9萬餘元。
後平臺不服提起上訴,二審予以維持原判。
【來源:上海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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