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金融管理部門要加大對金融糾紛調解組織建設工作的指導力度

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近日聯合發佈《關於推進金融糾紛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其中提出,完善金融糾紛調解服務覆蓋網絡。金融管理部門要加大對金融糾紛調解組織建設工作的指導力度,結合不同地區金融發展水平和糾紛調解需求等,統籌推動金融糾紛調解組織設立、整合工作,優化調解服務覆蓋網絡,避免調解服務冗餘或空白。調解組織要積極滿足當地金融機構、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的調解需求,對金融糾紛做到應調盡調、可調盡調。支持金融糾紛調解組織設置調解服務熱線,接受羣衆對金融業的調解諮詢。(金融監管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