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2死3傷…6度更審判死刑 死囚陳文魁聲請再審
臺南看守所死囚陳文魁委任律師塗欣成,向臺南高分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之執行。圖/本報資料照
陳文魁於2000年間爲了債務問題,率手下槍殺前臺南市崇善里長黃騰禕,造成2死3傷慘劇;陳文魁逃亡期間再犯擄人勒贖,潛逃大陸,經引渡回臺,歷審均判處死刑,最高法院6度發回更審後,2009年駁回其上訴定讞。死刑釋憲案出爐,陳文魁已向高分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之執行。
憲法法庭去年9月20日判決大幅度限縮適用死刑的要件,死囚陳文魁服刑已逾20年,委任律師塗欣成提出刑事再審暨停止執行聲請狀,塗欣成說,正等候高分院裁定。
而塗欣成也是爲涉入歸仁雙屍命案謝志宏的辯護律師,謝不斷喊冤,經歷了9次死刑定讞,經律師奔走、臺南高分檢重啓調查,2020年5月終獲判無罪。
這起命案發生於2000年7月,臺南市東區里長聯誼會長黃騰禕與弟弟黃盟宸、司機林世宗及臺南市警局教官黃國洲,與兩名男子在臺南市崇善路黃騰禕的服務處泡茶,陳文魁與楊哲賢持槍闖入,不顧黃國洲勸阻,朝黃騰禕兄弟、林世宗等5人開槍,打死黃騰緯、林世宗2人,其餘3人受傷,僅黃國洲毫髮無傷。
陳文魁殺人後逃亡,逃亡期間再綁架1名黃姓商人,勒索1000萬,同年中秋節前夕由嘉義沿海偷渡到大陸,12月間因持假護照要搭機,被大陸公安人員逮捕,並羈押2年後遞解回臺,並移送臺南地檢署歸案。
陳文魁表示,當年黃國洲經營賭場,託黃騰禕向他索債,他才憤而行兇。檢方依陳的供詞破獲黃國洲經營的賭場,黃已被免職判刑。檢方依殺人、擄人勒贖等罪,將陳文魁提起公訴並求處死刑,歷審均判處死刑。
據指出,陳文魁於2000年因爲犯下2死3傷的重大槍擊案被判死刑,但犯案後,無時無刻都在後悔。同時,他透過閱讀書本找到心靈的寄託,這些年來已自費購買超過2萬冊的書本,想把捐出來給其他受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