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一句話揭母出軌!綠帽尪怒告 小王辯「以爲她離婚」成功脫身
女兒無意間透露媽媽「每天都和一名男生聊Line聊到睡着」。阿德翻查妻子手機,赫見小美與男子阿勇透過通訊軟體頻繁傳送曖昧語句、帶有性暗示,內容令人臉紅心跳。(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控訴,妻子小美(化名)與另一男子阿勇(化名)搞曖昧、外遇,甚至一同出遊並疑似發生關係,怒而提告要求80萬元精神賠償。不料法院審理後,卻認定阿勇並不知女方仍在婚姻中,雙方互動也難認故意或過失侵害婚姻,判決阿德敗訴。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於102年10月結婚,育有一女。近年來他工作爲大夜班,夫妻聚少離多。去年7月,女兒無意間透露媽媽「每天都和一名男生聊Line聊到睡着」。阿德翻查妻子手機,赫見小美與男子阿勇透過通訊軟體頻繁傳送曖昧語句、帶有性暗示,內容令人臉紅心跳。
阿德質問後,小美坦承出軌並承諾分手。豈料事隔不久,阿德竟親眼目睹2人依舊甜蜜約會,不僅摟摟抱抱、拍貼親密合照,甚至在7月28日牽手逛街、8月14日同行至彰化四面佛,還一同進入汽車旅館「休息3小時」,疑似發生性行爲,行徑超越普通朋友之界線。阿德痛斥兩人逾越倫常、破壞他原本幸福的婚姻生活,身心大受打擊,於是氣憤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80萬元。
對此,被告阿勇強調,從未知曉小美已婚。他出示雙方對話記錄,證明小美一再營造「單身形象」,甚至稱「已離過婚」,讓他誤信女方並無婚姻關係。他也指出,雙方訊息頂多略顯曖昧,並無明顯性暗示,汽車旅館行程則系因小美身體不適,純屬短暫休息,雙方並未發生關係。
小美則反擊,婚後與阿德常因瑣事爭吵,感情早已名存實亡。她獨自承擔家務與育兒責任,丈夫卻總在深夜班避不見面,讓她對婚姻徹底死心。更指出,雙方在113年11月調解離婚時,阿德已拋棄相關損害賠償請求,現在反悔提告,根本無理取鬧。
法院審理時發現,小美雖曾傳訊說「你知道我已婚嗎?」,阿勇卻迴應:「那時候是跟他在一起」,以及「我離過婚了這部分不想多談」,顯示其並未明確告知婚姻狀態,阿勇因此誤信女方已離婚。法官認定,阿勇未有故意或過失,自難構成侵權,駁回阿德全部請求並由其負擔訴訟費用。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