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 南檢偵結起訴

臺南市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擔任議員及立委期間,涉詐助理費1412萬餘元,檢調專案小組調查1年多,她白自且繳交犯罪所得,今偵結起訴。

檢方指出,98年8月1日迄113年8月21日曆任臺南縣議會第16屆議員、臺南市議會第1至第3屆議員及立法院第10、第11屆立法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上機會,以虛僞不實之公費助理名冊及公費相關費用申請文書,詐取臺南縣議會、臺南市議會及立法院公費助理相關費用總計新臺幣1,412萬7,388元。

檢方依涉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