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1412萬助理費遭起訴 林宜瑾致歉:已認罪繳回

民進黨籍臺南市立委林宜瑾被控以人頭虛報薪資及加班費、低薪高報等手法,從2009年起到去年8月,詐取臺南縣議會、臺南市議會及立法院公費助理相關費用總計1412萬7388元。(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籍臺南市立委林宜瑾被控以人頭虛報薪資及加班費、低薪高報等手法,從2009年起到去年8月,詐取臺南縣議會、臺南市議會及立法院公費助理相關費用總計1412萬7388元,臺南地檢署9日依法將其起訴,求處適當之刑;林宜瑾今(9)日表示,偵查中明確表達認罪的立場,也在起訴前主動繳回所有相關金額,也向所有關心此案的民衆致歉。

檢方起訴指出,林宜瑾於2009到2024年8月21日曆任臺南縣議會第16屆議員、臺南市議會第1至第3屆議員及立法院第10、第11屆立法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上機會,以虛僞不實之公費助理名冊及公費助理相關費用申請文書,詐取臺南縣議會、臺南市議會及立法院公費助理相關費用總計新臺幣1,412萬7,388元。

臺南地檢署9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求處適當之刑。另一名掛名黃姓助理涉犯僞證罪被起訴,同案7名服務處助理因認罪獲得緩起訴。

林宜瑾今日下午透過社羣平臺發文迴應,坦言面對檢方起訴,自己在偵查中明確表達認罪的立場,並在起訴前主動繳回所有相關金額,這是她應該承擔的責任,更是還給社會一個交代。

她自述,自己從參與學生運動開始,到擔任28年的民意代表,每一天無不戰戰競競如履薄冰,風評有口皆碑,這28年來於公於私,自己的表現皆對得起支持她從政的選民、親友,然而自己同時也要誠摯地向所有關心此案的民衆致歉,過去因制度長年存在的模糊地帶,使得許多辦公室運作產生不當慣例,但這並不能成爲藉口。

林宜瑾強調,自己願意承擔錯誤,也期待未來制度面能有所調整,避免相同的案例一再發生,未來都會以更謙卑的態度面對社會與司法,盡力彌補所造成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