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綠委陳歐珀涉貪遭起訴 詐領立委助理費認罪、其他不認罪
臺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臺北地院開庭提訊羈押中的陳歐珀(見圖)(中時資料照,鄧博仁攝)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涉嫌在擔任立委期間收業者賄賂、詐領助理費,檢方起訴後,臺北地院今(30)日首次開庭,陳歐珀說詐領立委公費助理費用部分,他認罪、其他檢方起訴指控部分,他作無罪答辯。
63歲滿頭白髮的陳歐珀被提訊出庭時,他看到坐在旁聽席的鄉親,開心地點頭示意,他還用雙手握拳示意加油。
北院法官施函妤就檢方起訴事實訊問,陳歐珀說,洪文宗不是他的公費助理或私聘助理,他沒有給洪任何費用,檢方指控聯興透過洪文宗牽線,按月匯款5萬「顧問費」至洪帳戶,他後來才知道,且他沒有分到任何錢。至於檢方指稱,聯興透過洪文宗請陳提出《商港法》第72條修法,陳向法官解釋,很多立委都有提出,且修法跟該公司沒有直接利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