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綠委陳歐珀貪829萬涉5罪慘了!北檢起訴求刑24年2月

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涉貪遭起訴。(中時資料照)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涉嫌在擔任立委期間, 利用職權在立法院推動《商港法》及幫忙減免基隆港碼頭租金、管理費,爲租賃車業者開協調會等方式,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租賃車業者賄賂、詐領助理費共874萬8092元,臺北地檢署28日依貪污等罪起訴陳歐珀16人,陳歐珀涉貪污、洗錢5罪共計求刑24年2月,併科罰金500萬元。

另陳妻徐慧諭涉嫌利用擔任「臺灣勁宜蘭發展協會」理事長機會,侵佔協會110萬,用來支付個人保險費等用途,並夥同陳歐珀詐領助理費,被依貪污、公益侵佔罪起訴,各被求刑7年2月、1年6月。陳的國會辦公室特別顧問洪文宗涉貪污罪被求刑7年。

此外,陳歐珀被控財產來源不明罪、公益侵佔罪不起訴、民進黨前副秘書長許仁圖因死亡獲不起訴,陳的歐姓、林姓助理2人獲不起訴,另王姓助理6人則獲檢方求處緩刑。

起訴指出,聯興透過洪文宗牽線,請陳以立委職權協助,聯興自2016年1月起至2020年7月按月匯款5萬「顧問費」至洪帳戶,陳、洪共收賄278萬5922元。陳則利用立委質詢職權,凍結港務公司預算,迫使港務公司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開招募案,陳另在委會員提案,致降低港區土地租金及超受退職金。

陳於2019、2020年開會要求港務公司在疫情期間減免聯興在基隆港碼頭租金、管理費並停止調漲。陳甚至要求港務公司派員到立院說明。

2018年1月,德國籍貨櫃輪梅爾斯號撞垮聯興的橋式起重機,壓壞100多個貨櫃。因當時《商港法》的賠償規定,民有設備不適用,聯興透過洪文宗請陳提出《商港法》第72條修法。

之後洪因故未擔任顧問,陳找好友許仁圖接任,聯興繼續按月提供5萬給許,許轉交給陳,陳收受135萬元賄賂。

另外,交通部2018年規劃規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併發布裁量基準,裁罰租賃業者違法攬客並限縮租賃業者與UBER合作載客運軟輸經營規範,租賃車業者透過陳開協調會,行賄陳50萬元,陳用妻子的勁宜蘭協會開收據,並登入協會收支明細,隱匿犯罪所得。

陳和妻子自2012年2月至2022年11月,指示王姓助理等人浮報助理薪資,詐領411萬2170元。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