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綠委陳歐珀涉貪遭聲押 廠商300萬元交保 陳妻80萬元交保

前立委陳歐珀任內推動《商港法》修法並提案護航,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陳妻徐慧諭(前中)80萬元交保。(郭吉銓攝)

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遭檢舉自2016年立委任內起,5年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賄賂,推動《商港法》修法並提案護航,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唐仲慶3日指揮廉政署北部調查組兵分14路,搜索約談陳歐珀及妻子徐慧諭、聯興公司、時任聯興負責人、現爲聯興董事洪英正9名被告與1名證人到案。檢察官漏夜復訊後,聲押禁見陳歐珀,另洪英正交保300萬元、陳妻徐慧諭交保80萬元。

北檢表示,檢察官訊後,認爲陳歐珀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爲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第6條之1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洗錢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並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同案被告洪o宗交保50萬、許o圖交保30萬、葉o琳交保10萬,其餘被告請回。

檢調發現,2018年一艘德國籍貨輪停靠於基隆港東碼頭時,不慎撞上聯興公司的貨櫃與機具,導致業者受有重大損害,因當時《商港法》舊法未把私人貨運公司列爲管理範圍,聯興公司因而請託時任立委的陳歐珀協助修法。事後聯興按月支付陳助理費、並匯款至陳的人頭帳戶供陳運用,換取陳歐珀利用立委職權,在立法院推動《商港法》修法。

檢廉3日搜索陳歐珀住家以外,另搜索聯興公司以及洪姓負責人住居所,並約談陳歐珀夫妻、洪及時任陳歐珀助理共9名被告與1名證人,全案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行賄、收賄等罪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