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助理費1412萬起訴 林宜瑾道歉了:我願意承擔錯誤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綠委林宜瑾涉虛報助理名冊詐領助理費1412萬,臺南地檢署今(9日)依貪污罪起訴。對此,林宜瑾表示,「這是我應該承擔的責任,更是還給社會一個交代!」她願意承擔錯誤,也期待未來制度面能有所調整,避免相同的案例一再發生。
南檢指出,林宜瑾自2009年至2024年間,歷任臺南縣議員、市議員與立法委員期間,多次利用職務機會,以虛構助理人員名冊或申報不實薪資方式,詐取議會與立法院公費助理費用,共計新臺幣1412萬7388元。南檢強調,林宜瑾雖涉案金額龐大,但已於偵查期間全數繳回犯罪所得,並坦承部分犯行,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檢方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對此,林宜瑾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面對檢方起訴,她在偵查中明確表達認罪的立場,並在起訴前主動繳回所有相關金額。「這是我應該承擔的責任,更是還給社會一個交代!」從參與學生運動開始,到擔任28年的民意代表,每一天無不戰戰競競如履薄冰,風評有口皆碑。
「這28年來於公於私,我的表現皆對得起支持我從政的選民、親友」,林宜瑾指出,然而,她同時也要誠摯地向所有關心此案的民衆致歉。過去因制度長年存在的模糊地帶,使得許多辦公室運作產生不當慣例,但這並不能成爲她的藉口。
「我願意承擔錯誤,我也期待未來制度面能有所調整,避免相同的案例一再發生」,林宜瑾說,未來,她都會以更謙卑的態度面對社會與司法,盡力彌補所造成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