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暫停對美徵收船舶特別港務費 11/10起爲期一年
▲大陸暫停對美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示意圖/CFP,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交通運輸部今(10)日宣佈,依據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共識並經國務院批准,自11月10日13時01分起,暫停對美國籍船舶徵收「船舶特別港務費」,以及暫停相關產業鏈安全與發展利益調查,措施爲期一年。此項決定公佈,被外界視爲中美近期經貿對話後的重要互動訊號及善意釋出。
《央視新聞》報導,自2025年11月10日13時01分起,與美方暫停實施對華海事、物流和造船業301調查最終措施同步暫停實施《交通運輸部關於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25年第54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實施辦法>的通知》(交辦水〔2025〕59號)、《交通運輸部關於啓動航運業、造船業及相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和發展利益受影響情況調查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25年第55號)1年。
據瞭解,大陸自10月中旬起對美資持股或懸掛美國國旗船舶徵收「特別港務費」,作爲迴應美方對大陸航運及造船業啓動301調查的反制措施。該費用原定按每淨噸400元人民幣起計,未來逐步提高至每淨噸1120元,每艘船一年最多繳五次。
此番暫停政策被外界視爲中美在經貿議題上出現緩和跡象,在中美第五輪經貿談判結束後,大陸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李成鋼曾表示,雙方已就芬太尼管控與船舶費問題形成初步共識,將持續推進後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