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啤酒、部分鋼品 7月3日起課臨時反傾銷稅
財政部關務署昨日宣佈,中國大陸產製的進口啤酒、熱軋扁軋鋼品,因初步調查確認存在傾銷行爲,且對國內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將自七月三日起,對這兩類產品課徵爲期四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
其中,啤酒案稅率自百分之十三點一三到百分之六十四點一四不等,而熱軋鋼品反傾銷稅案稅率爲百分之十六點九到百分之廿點一五。
關務署指出,啤酒傾銷案由臺灣啤酒公會提出申請,包含臺灣菸酒公司、海尼根臺灣等六家業者,認爲中國大陸啤酒以遠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來臺,導致本地業者的市佔率與利潤明顯下滑。
經濟部審議後,初步認定中國大陸的啤酒進口量顯著增加,壓低國內市價,本地產業已遭受實質損害。財政部依廠商不同課以差別稅率,百威雪津相關製造商與出口商課徵百分之三十三點八五;麒麟啤酒(珠海)爲百分之十三點一三;其餘中國製造商或出口商則高達百分之六十四點一四。
至於熱軋扁軋鋼品案,則由中鋼與中龍提出申請。調查指出,包括寶山鋼鐵、寶鋼湛江鋼鐵與上海梅山鋼鐵等中國業者以不合理低價大量輸臺,對我國鋼鐵業構成威脅。因此,財政部決定對寶山鋼鐵等三家企業課徵百分之十六點九的臨時反傾銷稅;未配合調查的其他中國廠商則課徵百分之二十點一五稅率。
多位民進黨立委表示,中國啤酒大量低價傾銷,影響臺灣啤酒產業,政府若確認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應回溯課徵。
民進黨立委徐富癸表示,臺灣已成爲大陸在全世界最大的啤酒出口國,今年第一季中國啤酒佔進口比飆破七成,五年累計進口金額超過一百六十億元,政府若放任中國啤酒傾銷,等同變相支持大陸打壓臺灣本土釀造、增加中國政府稅收。
關務署強調,臨時稅只是調查期間的暫時性措施。依規定,財政部須在公告日次日起六十日內完成最終傾銷認定,預計落在八月底,如有需要可延長九月底。同時,經濟部也須在四十日內判定傾銷行爲是否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並綜合考量對整體經濟利益的影響,最後由審議小組決定是否正式課徵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