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制啤酒反傾銷稅 恐回溯至4月4日起課徵

陸啤反傾銷案是由臺灣釀酒商協會提出,財政部7月3日起已對陸制啤酒課徵臨時反傾銷稅,稅率最高64.1%,百威系列如百威雪津啤酒、百威雪津(漳州)、百威(武漢)、百威銷售等則課徵33.85%。

本案之後還要經過財政部和經濟部最終判定是否課徵正式的反傾銷稅,且回溯調查如果成立,也將回溯對4月4日起進口的陸制啤酒課徵反傾銷稅。

過去財政部曾針對鍍鋅鋼傾銷案進行回溯調查,主要是財政部認爲當時確實有短期大量進口的情形,但因經濟部認爲進口增加是因爲市場需求量增加,並非廠商爲避稅而大量囤積,因此最終決定不回溯。

財政部說明,根據平衡稅與反傾銷稅實施辦法,爲避免業者在反傾銷調查期間,因爲擔心之後被課反傾銷稅,提前大量進口、囤積,財政部可對開始臨時課徵平衡稅或反傾銷稅前90日內進口的貨物回溯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說明,如果展開反傾銷調查後3個月的進口量大於前3個月進口量30%,一般就會認定爲短期大量進口,但相關比較期也可視情況調整;經濟部也會進一步認定短期大量進口是否對產業有損害,以及是囤積或源於市場需求。

由於陸制啤酒傾銷差率達59.93%,相關業者表示,顯示進口商可能明知外國出口商正進行可能造成損害的傾銷,若短時間大量進口囤積,恐破壞反傾銷救濟效果,因此支持財政部啓動回溯調查。

財政部表示,是否回溯課徵4月4日至7月2日期間的反傾銷稅,會與最終稅率一起判定公佈,並且回溯期間課徵的稅率會按照最終調查後、最終稅率課徵。(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