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今審《青年基本法》 本土小黨呼籲將18歲公民權納入
時代力量今日上午偕同世代共好協會、臺灣綠黨、臺灣基進、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在立法院羣賢樓外召開「世代正義刻不容緩!青年基本法儘速立法!」記者會,呼籲朝野應正視青年困境,立法保障青年諮詢與公共參與機制法制化。(羅允佳攝)
立法院今(14)日逐條審查《青年基本法》,是臺灣青年權益保障的關鍵時刻,時代力量副秘書長劉品辰同步攜手多個小黨召開記者會;劉品辰強調,立法院應比照當時《壯世代促進法》的速度完成《青年基本法》立法,同時將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的機制法制化、行政院層級設立跨部會青年事務機構,並將18歲公民權納入條文。
時代力量今日上午偕同世代共好協會、臺灣綠黨、臺灣基進、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在立法院羣賢樓外召開「世代正義刻不容緩!青年基本法儘速立法!」記者會,呼籲朝野應正視青年困境,立法保障青年諮詢與公共參與機制法制化。
劉品辰表示,相較於去年底由民衆黨前立委吳春城主導快速通過的《壯世代促進法》,受惠的是掌握多數社會權力與資源的壯世代,政府應更加關注青年們面對薪資停滯、房價飆漲與心理健康惡化等嚴峻挑戰的危機。
劉品辰強調,立法院應比照當時《壯世代促進法》的速度完成《青年基本法》立法,同時將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的機制法制化、行政院層級設立跨部會青年事務機構,並將18歲公民權納入條文。
他指出,18歲青年已須服兵役、納稅與承擔法律義務,卻仍被排除在投票權之外,這不符合民主原則與公平正義,上一屆立法院曾送出18歲公民權修憲案,但最終於公投中未獲通過。然而,包括大法官與多位法學者均指出,現行憲法20歲的選舉年齡是最低標準而非唯一標準,立法院與憲法委員會應同步推動修法,將18歲公民權納入《青年基本法》,並在此次修法中落實。
時代力量強調,《青年基本法》的審查不只是法律條文的制定,更是國家對青年世代態度與承諾的展現,唯有真正讓青年在政策形成中有發聲與決策的權利,臺灣才能邁向更平等、更有希望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