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基本法預告期滿 範雲籲納入「18歲公民權」
教育部日前預告「青年基本法」期滿,立委範雲今天召開記者會,盼能在法中納入「18歲公民權」。記者李芯/攝影
「青年基本法」從2017年提出討論至今,教育部版本近日終於送院,立委範雲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應透過青年基本法納入當年公投未過門檻的「18歲公民權」,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的意旨。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也說,透過青年基本法降低選舉權年齡不但政策可行,憲法上更不會有問題。
教育部日前預告「青年基本法」期滿,範雲今天召開記者會,盼能在法中納入「18歲公民權」。她說,在2022年公投中,不只所有政黨都支持18歲公民權,最後還獲得564萬多張同意票,但當年公投投票率未達6成,無法通過修憲的高門檻。不過,憲法給的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本來就是要限制公權力、保障公民權利,透過青年基本法把憲法的選舉權年齡從20歲延伸到18歲,符合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的意旨。
林佳和說,歐洲國家也一樣在密切討論是否降低選舉權年齡,但各國早在1970年代就實施18歲公民權,現在討論的是降到16歲,從從青年人成熟度、社會發展型態來看,臺灣都已經太遲了。
林佳和表示,憲法是限制國家公權力、保護人民行使權力的手段,不會阻止立法者透過不同的立法形式,站在實質憲法的角度,達到有利於人民自由的目的。因此無論是修改公職人員選罷法還是制定青年基本法,降低選舉權年齡,不但政策可行,憲法上也不會有問題。
世代共好協會副理事長林思愷說,2022年的修憲雖然是最直接手段、卻不是唯一手段,一直以來,民間團體和專家學者也都認爲立、修法也是可行方式。目前亞洲國家中,僅剩下臺灣將投票年齡定在20歲,包含日本、馬來西亞等國家都在近10年內修正爲18歲青年即可投票,顯示「青年主流化」的國際趨勢。
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則關注青年代表組成與運作,他認爲青年基本法應比照兒權公約保障低年齡層和學生參與比例,也應保障多元背景青年,規定性別比及身心障礙者等不利處境者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