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未過門檻 藍委今推18歲公民權入「青年基本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逐條審查「青年基本法」草案。記者李芯/攝影

「18歲公民權」修憲公投在2022年舉行,當時同意票約564萬張、大於約501萬張的不同意票,但因未達選舉權人的人數門檻,最終無法通過。對此,立委柯志恩等人盼能透過「青年基本法」的修法,直接納入18歲公民權,但也有立委主張,接下來立法院將召開修憲委員會,既然18歲公民權已成共識,可以直接透過修憲來推進。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逐條審查「青年基本法」草案,行政院版草案第4條規範青年事務的執行,其中,柯志恩提出增訂第4-1條,讓年滿18歲國民,有依法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她說,雖然上次18歲公民權選舉權公投同意票很多,卻無法通過門檻,現在既然要訂定青年基本法,就不要再讓青年的公民參與只是蜻蜓點水。

柯志恩說,18歲公民權已經是共識,很多公法專家認爲憲法保障的只是最低基本門檻,因此不用修憲、透過修法即可實現。舉例來說,雖然憲法160條規定,「6歲至12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但透過教育基本法一樣能夠讓教育體制達到9年一貫。

立委範雲、吳沛憶及專家學者、青年團體在今年4月亦曾召開記者會,呼籲透過青年基本法納入18歲公民權。不過,範雲表示,記者會結束後,又有另一羣法學者向她反映應該修憲,由於這涉及法律專業,建議保留法條後續再協調。

日前立法院會通過將在本月25日舉行第11屆修憲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委吳思瑤強調,民進黨長期支持18歲公民權,如今已經組成新的修憲委員會,可以藉此正式列案、推進修憲進程,畢竟沒有什麼做法會比憲法層級的保障更穩固。但立委羅廷瑋認爲,修憲委員會未來會朝向18歲公民權的方向努力,若現在也能修法、雙管齊下,何樂而不爲?

法務部代表說,18歲公民權涉及修憲爭議,建議若有需要確認是否能以法律層次的基本法來修正,以法務部來說難做合適、妥當的解釋,應由選罷法的主管機關來評估。

由於涉及法律專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決議將此條保留,後續再繼續討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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