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臺當天就離家出走 完全無夫妻之實!22年傻等男終清醒
來臺當天就離家出走,完全無夫妻之實!傻等了22年,男子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柬埔寨女子小萱(均化名)結婚,小萱來臺到戶政機關辦妥結婚登記後,竟然就在當天離家出走,阿國雖然數度請求返家,卻均遭到小萱拒絕。阿國不滿迄今已歷時22年之久,小萱持續對他惡意遺棄,婚姻早已淪爲有名無實,他想努力維持修好而不可得,顯然有過失的並不是他,因此依法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認,夫妻本應以共同生活相互照顧、密切互動,以及開誠佈公之態度相處,方能達到婚姻共同生活之目的,且符合婚姻之本質。
若夫妻之一方並無與他方共同生活之意願,復斷絕連絡,將使夫妻雙方因未共同生活,導致婚姻之誠摯基礎遭到嚴重破壞,進而使婚姻生活產生無法回覆之嚴重破綻甚至蕩然無存,即應認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
法官考量,阿國與小萱分居逾22年,長期關係疏離,已無從進行實質婚姻生活,依照2人的現況,若是任何人處於相同情況,均將喪失維持婚姻的意願,雙方的婚姻確已生破綻,而且已無回覆的希望,確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日前依法判決,阿國訴請判決離婚,即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