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條款」45綠委三讀全棄權 藍青年點名2人說法轟:根本造謠

圖爲民進黨全體立委手舉「支持增訂《虐殺兒童罪》可處死刑」牌子,站在議場中央。(圖取自中時新聞網直播)

劉姓保母姊妹虐死男童「剴剴」案震驚社會,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部分條文修正案,凌虐未滿7歲孩童致死,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不過在二讀表決時,民進黨立委全數投下反對票,三讀則拒投。前國民黨青年部主任陳冠安針對民進黨立委郭昱晴、吳思瑤反對的理由提出質疑,並痛斥「根本是在造謠」。

陳冠安今(20)日在臉書指出,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刑法286修法,強化對虐待兒童的刑責,針對這項修正,只有國民黨和民衆黨投同意票,民進黨則是一邊喊支持保護兒童,一邊卻棄權反對;值得注意的是,郭昱晴說,擔心刑罰超出比例原則、吳思瑤則表示,民進黨在2012、2019、2024三度修286刑責,已經修到頂了。

針對郭昱晴、吳思瑤的說法,陳冠安直言「根本是在造謠」,強調刑法286從實務來看,不只判決少,更判得輕;陳更表示,從2015年到2024年這10年裡,以地方法院審理來說,平均一年的罪次只有8.1件,甚至有2年是1件違反286條的裁判都沒有。修法加重對法體系的影響,真的相當有限。

此外,陳冠安說這10年81罪次裡,19件六個月以下、22件六月以上一年以下、18件一至三年、21件三年以上,只有1件被判無期徒刑;若以三年刑期作爲重罪標準,在過去10年裡,刑法286一審判決的輕罪佔比則高達7成3;平均刑期更是從2020年的高峰64.6個月,大幅下滑到2024年的26個月。

陳冠安痛批,在民進黨眼裡,上述刑期叫做違反比例原則,叫做早已修到頂?陳也喊話民進黨,在野黨已經提虐兒不得假釋的修法,真的不要再當兒少保護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