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吊扣鬆綁?交部擬檢討法規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車輛牌照吊扣二年,有車主不服提行政訴訟勝訴,交通部表示均將先不扣牌,檢討修正法規。本報資料照片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車輛牌照吊扣二年,有車主不服提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年二月判決車主勝訴,認爲「酒駕駕駛與車主爲同一人」才適用扣牌規定。交通部表示,現行均將先不扣牌,檢討修正法規。
民衆只要酒駕、毒駕、拒絕酒測,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不管駕駛人是否爲車主,車輛牌照將一律吊扣二年,就算車主不知情,也照樣要罰。
日前一名吳姓男子名下小客車被兒子開出門,因酒駕被警方查獲並吊扣車牌,車主不服提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年二月判決車主勝訴,讓裁罰機關面臨要不要扣牌的難題,近期各裁罰單位也紛紛去文詢問交通部處理方式。
交通部表示,尊重法院見解,既然有此問題,一旦扣牌可能會面臨行政訴訟,且明知可能敗訴的情況下,也可能衍生國賠等問題,因此現行將先不扣牌,並會審慎依照相關法院見解檢討修正法規。
交通部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二○一九年修正時,依照立委的提案,不管酒駕的駕駛人是否爲汽車所有人,都可以扣牌沒入車輛,當年修法的時候,立委並沒有要求駕駛人一定要是車主。
交通部說,今年最高行政法院二月判決,認爲應區分駕駛人及汽車所有人,依照行政訴訟法,最高法院見解有拘束下級法院見解的權利,因此未來遇到類似違規案件訴訟,會依照最高法院新的見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