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院發佈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盜挖韓信之母墓9人獲刑

新京報訊(記者左琳)近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併發布6例2024年度江蘇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白皮書》提到,2024年度,江蘇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3747件(不含土地、拆遷類行政案件),其中刑事案件882件,民事案件1289件,行政案件1576件,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201件,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3531件。

發佈的典型案例之一是韓信之母墓被盜挖案。

韓母墓,即漢初大軍事家韓信母親之墓,是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位於清江浦區城南鄉先鋒村。新京報此前報道,2023年12月22日,有人發現韓母墓出現5米深盜洞。23日,新京報記者從知情者處獲悉,盜洞完成回填,有關部門也增加巡查員,並將申請經費,安裝監控。

江蘇高院介紹,2021年11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爲了獲取非法利益,採用“打鋼釺”“挖盜洞”等方式,對市級文物保護單位“韓母墓”實施盜掘,共計盜出文物18件。經鑑定,被盜9個青銅編鐘爲二級文物,9個青銅鋪首銜環爲一般文物,該次盜掘行爲造成該墓葬的歷史、科學、藝術價值受到嚴重損害,但因盜洞入口距離墓體較遠且被回填,未被及時發現。2023年10月期間,被告人又採用上述同種方式,再次對“韓母墓”實施盜掘,因盜洞內均有滲水、塌方而放棄盜掘。後巡查人員發現墓體上方及附近裸露盜洞而案發。經鑑定,該次盜掘行爲造成該墓葬的歷史、科學、藝術價值受到一定程度損害。

盱眙縣人民法院一審認爲,被告人楊某萌等共9人爲獲取非法利益,明知“韓母墓”是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而實施盜掘行爲,並竊得珍貴文物,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分別判處幾人有期徒刑十二年三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一審宣判後,其中一人提起上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環境檢測機構則因出具85份造假報告,被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2023年7月,生態環境部幫扶組在檢查中發現,南京某環境科技公司存在提供虛假檢測報告的情況。該公司具有土壤檢測、水質檢測、環境檢測、化工產品檢測等相應的檢測資質,可以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CMA檢驗檢測報告,但經查實,2023年1月至7月期間,該公司向55家委託企業出具的85份檢測報告均存在弄虛作假的問題,涉及夜間噪聲、無組織廢氣、有組織廢氣等多個環境檢測項目,其中45家委託企業爲某市環境監管重點單位,這85份檢測報告的檢測總費用合計157萬餘元。而在2021年11月、2022年9月,該公司已先後二次因提供虛假證明文件被某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

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爲,該公司作爲承擔環境監測職責的中介組織,在二年內因提供虛假證明文件二次被行政處罰的情況下,仍頻頻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違法所得合計157萬餘元,情節嚴重,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在這個公司單位犯罪中,被告人錢某、鄭某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均應當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定罪處罰。遂依法判處某環境科技公司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追繳違法所得;判處錢某、鄭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十二萬元。一審宣判後,錢某、鄭某提起上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編輯 劉倩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