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生態環境部聯合發佈典型案例
本報北京8月15日電(記者陳慧娟、張勝)在第三個全國生態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與生態環境部聯合發佈了一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公益訴訟銜接典型案例,指導各級檢察機關和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公益訴訟銜接配合,凝聚更強法治合力,爲美麗中國建設貢獻力量。
據瞭解,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8.6萬件;共提起公益訴訟7500餘件,約佔全部領域提起公益訴訟案件的57.6%。2018年1月至2025年7月,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共計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約5.69萬件,涉及賠償金額約334億元,推動一大批受損生態環境得到修復。
本次發佈的典型案例包括重慶市檢察院第三分院支持重慶市南川區生態環境局對某公司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等6件,涉及尾礦庫、水體污染、危險廢物、大氣污染等治理工作,事關人民羣衆生產生活。檢察民事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價值目標一致,均是爲追究違法主體生態環境損害責任、促進生態環境受損公益得到有效修復。檢察機關、生態環境部門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有力推動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
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負責人表示,將繼續按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工作部署,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公益訴訟銜接機制,通過共建生態環境修復基地,聯合開展普法宣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評選等工作,與檢察機關協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及時有效開展。
最高檢公益訴訟檢察廳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會持續將生態環境領域作爲公益訴訟檢察辦案的重中之重,鍥而不捨推動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持續加強辦案規範化建設,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的監督、支持、協同作用,進一步加強與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水利、林業和草原等行政部門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協作配合,共同答好生態環境保護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