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違規下架亂象 民團籲:菸商陰謀 恐有不能說的秘密

臺灣拒菸聯盟戳破煙商陰謀,有錢有權並不在意罰款。記者廖靜清/攝影

合法加熱煙開賣僅一天,即爆發標示爭議遭衛福部要求下架,針對外界質疑上市前未嚴格把關。臺灣拒菸聯盟今天表示,跨國菸草公司無視臺灣政府、藐視法律及人民健康,「菸害防制法」已明確規定尼古丁含量要白底黑字標示,卻還是公然違法,恐有不能說的秘密。

煙商爲什麼寧願被罰500萬元,也不願意清楚在包裝上標示尼古丁含量?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煙商在臺灣每年收入高達1800億元,利益驚人,有錢有權並不在意罰款。根據國際報告指出,加熱煙的尼古丁含量平均是4.7毫克,是臺灣法律規定上限1毫克的近5倍,若標示就無法在臺上市。

林清麗強調,加熱煙上市前,業者必須依規定向國健署送審煙品資料,包括外包裝、健康警示圖文面積、尼古丁標示字樣等,經逐項審後才能正式上架販售。從上架首日不到24小時即下架的亂象看來,跨國煙商不在意罰款,且過去煙品出包都可以擺平,各界應看清煙商陰謀、重視加熱煙的健康危害。

臺大醫院家醫部主治醫師郭斐然指出,依據2024年發表於毒物學期刊(Toxics)的論文,檢視9個國家市售加熱煙產品,尼古丁平均含量4.7毫克/菸草柱,遠超過臺灣紙菸合法含量每支菸最高1.0毫克。另依據美國煙商公開的文件,其加熱煙平均1公克菸草含有18到20毫克尼古丁,換算約1支菸草柱含有4.3到6毫克尼古丁。

郭斐然說,依上述研究報告顯示,加熱煙的尼古丁含量遠超過臺灣政府規定的紙菸合法含量「每支菸最高1.0毫克」。另外,日本研究顯示使用加熱煙,最高九成淪爲雙重使用者,同時使用紙菸、加熱煙。雙重使用並不會減少煙品的消費,相反增加每日總吸菸量(加熱煙與紙菸總和),加劇健康傷害。

臺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唐仙美指出,民國93年煙商就以「菸害防制法」要求煙品容器標示尼古丁等含量是違憲?當時,大法官作出釋字第577號解釋,主張煙商應於煙品容器標示尼古丁含量,有助於消費者對煙品正確瞭解。明確標示尼古丁含量,能讓消費者警覺吸菸行爲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出審慎判斷。

臺灣拒菸聯盟強調,首批加熱煙上市,看到煙商的傲慢、無視臺灣法律,支持國健署依法嚴辦違法煙商,杜絕後繼煙商有樣學樣。第二家加熱煙即將上市,一定要持續加強稽查行動,包括網路瘋傳開箱文的廣告促銷行爲,守護臺灣民衆遠離菸害。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臺大醫院家醫部主治醫師郭斐然(右)指出,根據國際論文指出,加熱煙尼古丁含量超過標準。記者廖靜清/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