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父拿兒打工薪水花天酒地 老病沒人願養遭放生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竹一對兄弟今年年初突然接獲社工通知,要求給付父親阿強(化名)的醫療費用,但回首童年,父親根本沒有照顧過他們,甚至對母親家暴、在外花天酒地,還會向兩人索要打工薪水,加上雙方長年未曾聯繫,情感早已疏離,因而決定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日前獲得新竹地院法官裁定準許。
▲阿強因病住院開刀,至今仍未痊癒,兒子們卻不願意扶養他。(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兄弟倆在判決書中主張,父親阿強在36年前與母親離婚,父親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脾氣暴躁,會對母親施暴,雙親離婚之後,父親絲毫不關心他們的生活狀況,也沒有負擔任何教育及扶養費用,甚至會反過來向他們索討打工的薪水,再拿去外面花天酒地,一度讓兄弟倆其中一人因經濟困難,不得已被迫休學。
然而,兄弟倆在今年年初突然接獲社工通知,這才知道父親因病住院,並進行了開刀治療,至今仍未痊癒,所以希望兩人負擔父親的醫療費用、協助復健。但回想童年,父親對他們毫無關愛,只給他們留下視錢如命的印象,加上雙方長年未聯繫,感情早已嚴重疏離,兄弟倆因而決定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阿強到庭之後坦言,他收入不好,結婚的時機也不好,只付過1、2年孩子的扶養費,離婚之後,2名兒子分別交由前妻、母親照顧,對於兒子們的聲請,他沒有意見。
阿強的前妻也到庭證稱,阿強脾氣不好,婚後會動手打她,小兒子出生沒多久兩人便協議離婚了,還沒離婚之前,孩子都是委由阿強的母親照顧,但阿強幾乎沒有拿過扶養費用給他母親。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在兄弟倆成年之前,阿強身爲父親卻長期怠於扶養照顧兩人,未負起爲人父之責,導致兄弟倆在成長過程中只能完全仰賴母親及祖母照顧,甚至得自力更生,阿強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如今若反過來要求兄弟倆負擔對父親的扶養義務,顯然有失公平,最終裁定準許他們的請求,免除兩人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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