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半工半讀求生存 軟爛父還討錢花!年老慘了沒人要養

孩子半工半讀求生存,軟爛父經然還討錢花!年老慘了沒人要養,2還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65歲男子阿國(化名)被2個孩子指控,父親當年無固定工作與收入,鮮少負擔家庭生活開支,在與母親離婚之後,雖約定父親擔任親權人,但父親無心家庭,又沉迷賭博欠債甚多,並未對他們盡扶養責任。甚至老二開始打工後,會向他索要金錢,不滿父親過往未盡人父之責,他們因此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法官調閱稅務財產所得資料顯示,阿國在最近1個年度無申報所得,名下也沒有財產,依據阿國的年齡及所得、財產情形,堪認他現屬不能維持生活之人,自有受扶養之必要,而他的2個孩子已成年,爲法定扶養義務人,應當按照阿國受扶養之需要,依照他們的經濟能力,分擔扶養義務。

2個孩子的母親到庭證稱,孩子自出生到出社會,扶養費、生活費、學費都是她在負擔。阿國沒有固定工作,沒有工作的時候大於有工作的時候。離婚前阿國不會給家庭生活費或小孩費用,因爲阿國有賭博欠債的情況,阿國時常不在家,就算在家也不會跟小孩互動也不會照顧小孩,只會看電視、睡覺和喝酒。

法官考量,阿國身爲2個孩子的父親,在他們成年之前,依法本負扶養義務,但阿國自他們年幼時,未曾盡任何扶養之義務,有違身爲人父應盡之責任,顯然已構成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

法官審酌,如強令2個孩子負擔,與他們長期感情疏離之父親的扶養義務,顯然有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2個孩子主張免除他們對父親阿國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