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同情收留外遇尪 不知感恩幹壞事!悲催女終斬52年婚
基於同情收留外遇尪,居然不知感恩還幹壞事!悲催女終斬52年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在1972年結婚,但阿國長年外遇離家,未盡人夫人父之責,且阿國積欠賭債,導致她與家人被債主騷擾。後來阿國因故入獄,出獄後強行住到她家,基於同情只好收留,卻不斷騷擾她及家人,還暴力相向,情緒言語恐嚇,索取金錢。不滿阿國所爲,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阿國不忠於婚姻,還對原告施以身體及精神上暴力,多年隱忍下來,導致她的身心靈均受創,長期接受精神科等相關醫學治療,她已不想維持婚姻,圓滿幸福已無可期待,且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應歸責於阿國。而阿國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小萱與阿國所生的兒子到庭證稱,父親幾乎看不到人,沒參與他的生活,幾乎沒有相處,父親根本拋棄家庭,基本上是僞單親的狀態。印象中他要繳學費或生活費都是媽媽處理。父親甚至還會跟他借幾百塊,長年來都是這樣,家人都不知道他在哪裡,怎麼生活。
因爲父親在外另有家庭,也有賭博習慣,父母親常爲此發生爭執。父親也會對母親有言語暴力,會罵三字經。他們也有查到父親在外有私生子,並且收養爲養子,父親也有帶回家一個私生女,母親還扶養她。
法官考量,阿國長年外遇離家,對於孩子不盡扶養義務,對小萱非但毫無愧疚、憐惜之心,甚且暴力相向,外遇且與多名女子生子,顯然已無維持一夫一妻之婚姻關係的主觀意願與事實。
法官審酌,雙方空有形式的婚姻關係,卻無實質的婚姻關係,夫妻間互信、互諒、互愛之婚姻基礎顯遭破壞,維持婚姻之感情轉而淡薄,導致婚姻發生破綻而無回覆之希望,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訴請離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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