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離家失聯29年 老公太過無情!她怒斷41年悲情婚

外遇離家失聯29年,老公太過無情!她怒斷41年悲情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丈夫阿國(化名)在1983年結婚並育有2個孩子,但阿國長期沉溺自身逸樂,未分擔家庭生活費用及子女扶養費,導致小萱與孩子過着清寒困窘的生活,而且阿國在大陸有外遇,1995年不告而別離臺,自此完全失聯。不滿分居迄今已逾29年,難以面對如此不堪的情境、無情之配偶,小萱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小萱與阿國的孩子到庭證稱,父親在1995年出境離臺以後,就完全沒有再與他們聯繫。父親是在某日晚上不告而別,他們母子3人抱着大哭,因爲當時有人告訴他們,父親在大陸有小三。

從父親離開之後,母親的不安全感就很重,晚上會去他們的房間,確認他們是否還在,對母親來講,他們是母親的依靠,母親很害怕面對外人,因爲她不知道如何解釋父親離開的事情,即便到現在還是會有鄰居問,「你父親都沒有跟你們聯絡?」母親也不敢與以前的朋友往來,因爲怕被問到這部分。

法官考量,阿國在1985年不告而別出境後,迄今均未探望聯繫母子3人,雙方已分居近逾29年,阿國將扶養孩子的義務由小萱獨自承擔,顯與夫妻以共同生活、同甘共苦、共創幸福家庭生活之本質相悖。

法官審酌,依據他們的現況,已難期待日後仍可相互扶持繼續經營婚姻關係,可認倘處於同一境況,任何人均將喪失維持婚姻意欲之程度。雙方的姻顯已生破綻而無回覆之望,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且可歸責於阿國。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