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除夕圍爐纔回家!這款老公有跟沒有一樣 悲情女怒離婚
只有除夕圍爐纔會回家!這款老公有跟沒有一樣,悲情女怒訴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在1999年結婚,共同育有2名子女均已成年。不料,阿國因爲在外欠債,爲了躲債在2011年1月起離家迄今,僅在每年農曆春節除夕回家圍爐,隔天就以工作爲藉口又離家,不滿阿國未盡人夫、人父之責,小萱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阿國離家後未負照顧家庭責任,也甚少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全由她負擔照顧阿國的雙親及子女,大部分家中開銷及子女扶養費均由她負擔,直到2022年7月她就搬回孃家居住。不滿分居已逾14年,婚姻已發生嚴重破綻,存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因此依法訴請離婚。
法官考量,阿國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兒子到庭證稱,他現在23歲已經在工作,在他小學三或四年級時父母就分開,父親很少回家,每年大概只看到一或兩次,從他高中一或二年級後父親完全不回來。父親偶爾會用電話聯絡,但沒有跟他說住在哪裡,只知道父親在新北市工作,但詳細地址並不清楚。
父親打電話給他都是問祖父母的情況,父親也很少回去探望祖父母。他不清楚父母的感情,因爲小時候就很少看到父親在家,印象中沒有吵架打架。父親離開後就是母親賺錢養他,他贊同父母親離婚。他有跟父親說到母親想要離婚,但是父親卻是避而不談。
法官審酌,阿國離家出走多年,迄今仍未返家,拒絕與小萱履行同居,致使雙方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足使彼此感情淡漠,破綻加深,因此小萱主張已無法再共同生活等情事,應堪採信。
法官認,小萱與阿國的婚姻既然生破綻,基礎嚴重動搖,難以期待有共同之婚姻生活,應已合乎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之要件。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訴請判決與阿國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