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變爆搶房!妻揭「軍人尪借名買房內幕」 法院判她勝訴

婚變爆搶房!妻揭「軍人尪借名買房內幕」,法院判她勝訴,前夫須將該筆房地所有權過戶。(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樁婚變延伸出的「房產攻防戰」在法院掀起激辯。女子小雅與丈夫阿光(化名)在2013年結婚,感情一路走下坡,甚至已在2024年被法院判準離婚(仍在上訴中)。但這段關係最核心的引爆點之一,就是一戶價值 370 萬元的房子究竟屬於誰。

判決書指出,小雅主張,她纔是真正出錢買下這處房地的「實際所有人」,只是因爲阿光具有軍職身份、貸款條件較優,纔會將該不動產借名登記在阿光名下。但如今兩人婚姻破裂,她依規定終止借名契約,要求阿光把房子過戶給她。

整起事件可回溯到2014年,當時小雅看中一處房地,以 370 萬元向賣方買下。買賣款分三期付款,定金 15 萬、小雅母親協助出的第2期95萬,以及房貸覈撥後由她匯出的第3期尾款260萬。

小雅強調,從看屋、簽約、匯款到協調貸款,全由她一手處理。且買賣契約書上雖然登記阿光爲買方,但整份契約均由她簽署。她並提出郵局交易明細、銀行匯款單、賣方帳戶紀錄等一大堆證據,證明每一塊錢都是她出。

反之,阿光全盤否認,強調自己纔是買家。理由是小雅是家庭主婦,根本沒有經濟能力,這些款項都是他贈與給小雅後,由她代爲匯款。他也主張貸款本息從2014年起一路到今(2025)年,都是他在繳,更能證明房子是他買的。

但在法庭上,兩人的主張逐一接受檢驗。法官比對雙方帳戶交易紀錄後認爲——小雅母親當天確實匯進130萬給小雅,而小雅在14分鐘後便將95萬匯給賣方;至於260萬尾款,也確定是小雅在銀行貸款覈撥後,以她親手填寫的匯款單匯出。法院認爲付款流程清楚、合理,也與一般實際出資者行爲相符。

至於阿光聲稱小雅無力買房的說法,法官直言這隻能影響未來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不能拿來否認出資事實,「倒果爲因,不能採信」。法官認定,小雅確實爲實際出資人,而阿光之所以成爲登記名義人,動機只是因軍職在貸款上有利。

官認爲,兩人的合意性質符合「借名登記契約」。既然借名存在,小雅提出訴狀送達時便已合法終止借名關係。換句話說,房子登記在阿光名下,但實際上是小雅的。阿光在借名關係終止後,即有義務將所有權移轉回小雅。因此,判決阿光必須將該筆房地所有權過戶給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