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重罰非法旅宿最高200萬元 已查獲3疑違規案件
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違法旅宿將被重罰,花蓮縣府查獲3件疑似違規案件,已請業者陳述意見,縣府將於北中南區舉辦3場說明會,輔導旅宿業者合法經營。(花蓮縣政府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立法院通過《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非法旅宿可重罰最高200萬元,遏止違法經營行爲,花蓮縣府近期查獲3件疑似違規案件,已請業者陳述意見,縣府也將於北中南區舉辦3場說明會,輔導旅宿業者合法經營。
根據縣府觀光處統計,縣內合法民宿1748家、旅館150家,據往年違規案件,2022年60件、2023年54件、去年20件,今年截至5月15日共11件。
縣府說,「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於4月2日上路,針對非法旅宿加重處罰,裁罰額度上限從50萬元提高爲200萬元;民宿裁罰上限從3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非法經營旅宿刊登廣告散佈營業訊息,罰鍰從3萬元到30萬元,提高爲10萬元到150萬元。
縣府觀光處表示,非法旅宿常見問題包括逃避消防、建築與公共安全規範,旅客住宿風險高,一旦發生糾紛或事故,難以尋求保障;還有廣告不實,例如覈定5間房間,但網路廣告卻超過5間等違法超賣類型。
縣府說,「發展觀光條例」修法上路後,已稽查3家疑違法旅宿,目前在執行陳述意見回覆程序,確認無異議後纔會裁罰,縣府持續稽查中,建議民衆可以透過交通部觀光署建置的「臺灣旅宿網」選擇合法民宿。
爲輔導未登記營業的旅宿業者合法化經營,花蓮縣府預計6月起,分別在花蓮市、光復鄉及玉里鎮辦理「旅宿暨露營場申請說明會」,協助業者瞭解登記流程與法規要求,降低違規風險,促進產業正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