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旅宿罰責提高 嘉義44家非法業者恐挨罰150萬元

嘉義市政府將持續聯合相關主管機關,實施定期與不定期的聯合稽查。(嘉義市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立法院今年1月通過《發展觀光條例》修正草案,4月2日已由總統公佈實施,由於這次修法將違規經營旅宿業者多項裁罰都提高,包括非法登廣告最低裁罰金額從3萬提高至10萬元,最高從30萬元變150萬元,嘉義市和嘉義縣目前未申請立案的非法民宿各有22間,縣、市政府呼籲業者不要以身試法,同時也會加強輔導,鼓勵業者合法化或直接退場。

嘉義市觀光新聞處觀光旅遊科長林志榮表示,嘉義市旅宿業已逾百家,其中合法民宿22家,但列管不合法民宿仍有22家,過去多半透過民衆檢舉或主動上網巡查,揪出不合法業者非法營業或刊登廣告,以非法登廣告的初犯爲例,一般低裁罰最低3萬元,但修正法案上路後,金額直接變10萬元,一旦被抓到,付出的代價可觀。

林志榮說,雖然市府持續稽查,也確實有民宿業者被抓到、開罰多次,但這些業者衡量成本、收入,在仍有利潤下,還是會挺而走險,現在裁罰金額提高,相對會影響不法業者繼續經營的意願。至於非法業者爲何不合法化?原因推測可能是投入成本太高,業者不願投入金錢,或房東拒絕房子變民宿等等。

嘉義縣目前合法旅宿326家,有22家未領取登記證被列管,嘉義縣文化觀光局產業科長張晃毓表示,這22家業者無法合法化,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地目不合或是土地多人持分,以及建築物沒有健使照等,根本性問題無法解決,難以提出合法申請。

市府表示,此次修法針對違規經營旅宿業者,明確提高各項裁罰金額,展現政府打擊非法旅宿的決心,接下來市府會持續聯合相關主管機關,實施定期與不定期的聯合稽查。

嘉義市觀光新聞處處長張婉芬表示,裁罰並非目的,而是希望透過明確的法規,引導業者走向合法經營的正軌,打造公平且安全的旅宿市場,畢竟合法經營是確保消費者權益,未來會持續推動「輔導與管理並重」的策略,攜手旅宿業者共同打造安心、有品質的觀光環境,提升整體旅遊競爭力。

張婉芬說,市府近年來持續投入資源輔導業者合法化,3年來均編列預算,委託專業團隊協助未合法業者辦理登記流程,並辦理多場旅宿法規與經營實務講座,鼓勵有志經營者透過合法方式實現創業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