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旅宿最高罰200萬 平臺也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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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旅宿抓不完,2025年上半年全國列管1631家,共開出5483.2萬元罰鍰。日前有民衆批評在九份預定民宿,突遭業者撤單並哄擡價格,引起交通部觀光署重視,強調爲保障民衆住宿安全,凡旅宿業經查證非法經營事實,依《發展觀光條例》最高可罰200萬元,並勒令歇業。

觀光署指出,民衆利用電話或旅遊平臺(OTA)訂房時,常有誤訂非法旅宿產生糾紛的情況,呼籲民衆善用臺灣旅宿網查驗入住旅宿的合法性,並歡迎選擇該署推出的雙品牌「好客民宿」及「星級旅館」的旅宿,以保障權益。

近年查獲的非法旅宿增加,2019年裁罰金額約1億元,去年近1.3億元,今年上半年爲5400餘萬元。觀光署強調,爲打擊非法旅宿,《發展觀光條例》今年4月已修法上路,針對非法旅宿全面加重罰則,最高可開罰200萬元。另非法經營刊登營業訊息者,亦提高罰則至150萬元,就是希望透過法令加速非法業者退場。

但有旅館業者批評,即便官方祭出重罰,部分訂房平臺仍能找到未登記的非法房源,「若平臺沒有把關,旅客一樣會踩雷」;此外,問題癥結在於執法力道,第一線單位做不到有效查覈,修法再嚴也是枉然。

觀光署迴應,2020年建置「臺灣旅宿網」,公開全臺合法旅宿資訊,包含簡介、定價等,希望提供旅客安心選擇。2011年起推動的「好客民宿」品牌,全臺已有近1900家,去年首度嚴選103傢俱文化特色、生態景觀、親子寵物等5大主題的優質民宿,向旅客宣示國旅並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