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數決定安置面積,部分安置人起訴分家析產,房產律師深度剖析
(爲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均爲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繫我們予以撤銷。)
一、案件背景
在拆遷安置過程中,因房屋權益和拆遷補償款分配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這類糾紛不僅涉及家庭成員之間的利益分配,還與拆遷政策、房屋產權歸屬等因素緊密相關。本案發生在北京市朝陽區,圍繞拆遷安置房屋的權益歸屬以及拆遷補償款的分配展開,對於明晰拆遷安置糾紛中的法律責任和權益界定具有重要參考價值,也爲司法實踐提供了典型範例。
二、案件詳情
(一)原告主張
孫浩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一是確認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一號房屋相關權益歸孫浩所有;二是孫浩分得拆遷款100 萬元;三是三被告支付租金損失 48 萬元。
孫浩稱,孫父、孫母系夫妻關係,育有孫悅、孫浩、孫杰、孫瑩四子女,孫父於2008 年 4 月去世,孫曉系孫浩與前妻所生之女。北京市朝陽區 H 號院落於 2010 年拆遷騰退,簽訂《房屋搬遷騰退補償協議書》時,應安置人口 3 人,分別爲孫母、孫曉、孫浩,認購總標準安置面積 150 平方米,孫浩應享有其中 50 平米安置面積。上述院落騰退時,認購安置房屋 2 套,分別是北京市朝陽區一號和二號。依照相關政策、規定,孫浩依法享有北京市朝陽區 H 號院落拆遷騰退時總安置面積 150 平米中的 50 平方米安置面積,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一號的房屋相關權益應由孫浩享有。原房本孫父是產權人,孫浩結婚時父母答應給他三間正房,1995 年在院中間隔了院牆,拆遷時孫浩不知情,孫瑩向拆遷辦提供僞證,私自簽訂家庭協議,姐弟四人的簽字都是孫瑩所籤,所有拆遷款都被孫瑩領走,孫浩訴求孫瑩歸還屬於自己的部分拆遷款和騰退的樓房。
(二)被告答辯
孫母、孫瑩、孫曉均辯稱不同意孫浩的訴訟請求。
(三)法院查明
孫父、孫母育有子女四人,分別是孫悅、孫浩、孫杰、孫瑩,孫曉系孫浩與前妻所生之女,孫父於2008 年 4 月去世。2010 年 4 月 30 日,孫瑩作爲孫母等人的代理人和拆遷騰退辦公室簽訂《房屋搬遷騰退補償協議書》,約定乙方原房屋地址爲朝陽區 H 號,乙方居住正式房屋建築面積 262.48 平方米,現有本村村民戶口 2 戶 3 人,應安置人口 3 人,分別爲孫母、孫曉、孫浩,甲方應支付乙方騰退補償款 2281341.60 元,乙方應在 2010 年 5 月 3 日前完成搬家並將原房屋交甲方拆除。2010 年 5 月 4 日,孫母和 Y 公司簽訂兩份《房屋買賣合同》,購買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一號房屋和二號房屋,總價分別爲 263782.40 元和 479182.40 元。經詢問,被告稱 H 號院內房屋由孫父和孫母建造,原告未建設過房屋,孫浩稱孫父、孫母曾說過將房子給孫浩,但未舉證,孫母對此不認可。騰退補償款由孫母領取,購買安置房屋的價款亦由孫母支付,目前兩套房屋均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三被告稱未出租過房屋,兩套房屋分別由孫母和孫曉居住。另查,《房屋騰退補償安置指南》規定了被騰退戶認定、人均標準安置面積、房屋補償費計算以及獎勵費用等內容。
三、裁判結果
原告孫浩對位於北京市朝陽區某鄉一號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權;
原告孫浩於本判決生效後七日內支付被告孫母、孫曉二十五萬元;
駁回原告孫浩的其他訴訟請求。
四、案件分析
房屋權益認定
孫浩作爲H 號院被安置人,基於《房屋騰退補償安置指南》對拆遷所得利益享有相關權利。孫浩雖主張父母將院內三間房屋歸其所有,但未提交證據,且離家多年未與父母形成共居關係,其關於院內三間房屋歸其所有的主張難以支持。根據《騰退補償安置指南》,孫浩享有 50 平方米的購房指標,安置人口爲 3 人,安置面積共計 166.32 平方米,其主張一號房屋相關權益歸其所有不違反法律及拆遷政策規定,法院予以支持。
拆遷補償款分配
H 號院拆遷所得騰退補償款共計 2281341.60 元,孫浩享有的拆遷騰退補償款不足以支付一號房屋的購房款,因一號房屋購房款由孫母從拆遷安置補償款中支付,所以孫浩需就其購房款及其個人享有的拆遷騰退補償款的差價部分向其他被安置人支付,具體金額由法院綜合確定。
其他訴求分析
一號房屋面積超出孫浩可獲得安置面積,超出部分法院參照房屋市場價值、購買價格等酌情確定。孫浩要求分得拆遷款100 萬元的訴訟請求,因獲得的拆遷款尚不足以支付一號房屋購房款,難以支持;其主張租金損失 48 萬元,因未提交證據,法院亦難以支持。
五、勝訴辦案心得
精準把握法律政策:處理此類拆遷安置糾紛,必須精準掌握拆遷相關政策法規以及財產權益分配的法律規定。明確被安置人的權益範圍、拆遷補償款的計算方式以及房屋產權的認定標準,爲案件處理提供堅實的法律基礎。在本案中,正是依據這些法律政策準確判斷各方權益。
全面審查證據材料:全面收集和嚴格審查與案件相關的證據至關重要。本案中,對《房屋搬遷騰退補償協議書》《房屋買賣合同》《房屋騰退補償安置指南》等證據進行仔細審查,通過對證據的分析和相互印證,梳理出拆遷安置的真實情況和當事人的權益狀況,有力地支持了訴訟請求和法院判決。
深入剖析法律關係:深入分析案件中涉及的各種法律關係,理清拆遷安置關係、房屋產權歸屬關係以及家庭成員之間的利益分配關係。從拆遷安置的實施、房屋的購買到補償款的領取和分配,準確把握各環節法律關係的變化和相互影響,有助於準確判斷當事人的行爲性質和法律責任。
注重庭審應對策略:在庭審過程中,合理運用證據,清晰闡述觀點,針對被告的抗辯進行有力反駁。同時,注重與法官的溝通,準確傳達案件關鍵信息,引導法官全面瞭解案件事實和法律關係。例如,在庭審中通過對證據的展示和事實的陳述,清晰呈現出孫浩作爲被安置人的權益狀況,獲得法官的認可。